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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政务公开 /
名称: 关于印发清风街道秋冬季消防和自建房风险隐患综合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长期未整改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清街秘〔2024〕45号
成文日期: 2024-10-28 发布日期: 2024-10-28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清风街道秋冬季消防和自建房风险隐患综合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长期未整改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8 10:24
来源: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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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各社区:

为深刻吸取淮南市潘集区自建房10.19较大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全市、全区续会精神。街道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消防和自建房风险隐患综合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长期未整改安全隐患清零行动(以下简称“一整治两清零”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全街秋冬季消防和自建房风险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3.长期未整改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1028


 

附件1

 

清风街道秋冬季消防和自建房风险隐患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降低和防范重大火灾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街道将在全街围内开展秋冬季消防和自建房风险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迅速组织起来,压实压紧责任,敢于动真碰硬,抓实抓细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举一反三在全组织开展秋冬季消防和自建房风险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有力有效全面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自建房、群租房,商场市场、住宅无水小区、“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中心、施工工地、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宗教及文博单位、交通运输企业等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

(二)重点内容: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建筑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动火作业、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超标准违规住人、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不到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时间安排及任务分工

(一)整治时间及步骤

自即日起开始至12月31日,分3个阶段进行:

1.即日起至10月31日为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火灾隐患清单(见附表1),强化立行立改。对前期排查发现且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确保火灾隐患整改消除。

2.10月23日至10月31日为街道排查整治阶段。各社区要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将排查情况及时上报。

3.11月10日-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措施,确保存量隐患清零增量隐患动态清零。

(二)整治任务分工

1.物管办重点排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建筑施工工地,集中整治临时办公场所、员工住宿场所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集中整治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进梯入户、高层住宅无水小区和消防通道违规堵、占问题等突出风险。

2.安委办加强消防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协调,开展宣贯培训,发动各部门开展自查自改,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氛围。

3.安委办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4.卫教办、民政重点排查学校(学生宿舍)、幼儿园(含接送点)、校外培训机构、养老中心、医院(住院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排查消防设施是否定期检测、维保,是否完好可用。

5.综治办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重点排查“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群租房等小单位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锁闭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

6.安委办:负责督导检查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和有关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对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违规住人和餐饮场所燃气消防安全等突出风险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边营业边动火施工作业等行为。排查消防设施是否定期检测、维保,是否完好可用。

7.安委办重点排查交通营业企业(公路、水运等)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8.文旅:重点排查公共娱乐、宾馆饭店、文博单位等场所,集中整治易燃可燃装饰装修、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风险。排查消防设施是否定期检测、维保,是否完好可用。

其他各行业部门按照各自行业管理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社区要充分认识当前全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统筹发展和安全,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保安全、促稳定的重要举措,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开展排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将各类火灾隐患“查出来”“改到位”。

(二)严格精准执法。社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的消防监管职责,深入排查隐患,严格督促整改。对突出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要主动联系主管部门。

(三)严肃追责问责。社区要加强本地、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重点督导检查。排查整治期间发生火灾伤亡事故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社区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附表1)于每周下午下班前报街道。


附表1:

全区秋冬季消防和自建房风险隐患综合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

 

 

序号

 

所在镇街

所属类别

隐患单位

 

隐患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

 

1

 

 

 

 

 

 

 

2

 

 

 

 

 

 

 

3

 

 

 

 

 

 

 

4

 

 

 

 

 

 

 

5

 

 

 

 

 

 

 

6

 

 

 

 

 

 

注:所属类别根据实际从“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幼儿园、文物建筑、工矿企业”中选填;


附件2

 

 

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淮南市潘集区自建房10.19较大火灾事故教训,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按时按质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任务分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2024年省、市、县(区)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

2.2024年省、市、县(区)督察、督导、考核反馈的重大火灾隐患;

3.录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社区要按照监管职责分别摸排开展。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即日起—10月31日,各社区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全面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向街道报送情况表(见附表2)。

2.10月23日至10月31日为排查整治检查阶段。各社区要迅速开展排查,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

3.巩固提升。11月10日—12月31日,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措施,确保存量隐患清零,增量隐患动态清零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时按质完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并组织验收销号。不能按时整改的必须制定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报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申请延期。

(二)请各社区将重大火灾隐患统计表于每周下午下班前报送街道

 


附表2

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序号

 

所在属地

行业主管部门

企业(单位)名称

重大火灾隐患描述

整改完成情况

 

备注

 

 

 

 

 

 

 

 

 

 

 

 

 

 

 

 

 

 

 

 

 

 

 

 

 

 

 

 

 

 

 

 

 

 

 

 

 

 

 

 

 

 

 

 

 

 

 

 

 

填表说明:1.整改完成情况填写:已完成、正在整改;2.备注中填写:重大火灾隐患属于哪种整治范围,即2024年省、市、县(区)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2024年省、市、县(区)督导、考核反馈的重大火灾隐患;录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的重大火灾。


附件3

 

 

长期未整改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淮南市潘集区自建房10.19较大火灾事故教训,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按时按质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重点整治行业领域:

物管办负责自建房、群租房、城镇燃气领域;安委办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民政负责养老中心老人食堂等;卫教办负责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其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行业领域。

(二)整治范围:

1.2024年省、市、区督察、督导、考核反馈的但尚未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消防隐患);

2.市、区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已经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但尚未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消防隐患);

3.已录入各级业务监管系统的,但尚未销号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即日起—1031日,各社区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长期未整改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全面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向街道报送情况表(见附表3)。

2.10月23日至10月31日为隐患排查检查阶段。各社区要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3.巩固提升。1110日—1231日,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措施,确保存量隐患清零,增量隐患动态清零。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要督促指导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并组织验收销号。不能按时整改的必须制定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

(二)请各社区将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街道。


附表

长期未整改安全隐患清零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序号

 

所在属地

行业主管部门

企业(单位)名称

安全隐患描述

 

未整改原因

 

备注

 

 

 

 

 

 

 

 

 

 

 

 

 

 

 

 

 

 

 

 

 

 

 

 

 

 

 

 

 

 

 

 

 

 

 

 

 

 

 

 

 

 

 

 

 

 

 

 

 

 

 

 

 

 

 

 

填表说明:未整改原因:请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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