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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名称: 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文号: 贵交【2025】46号
成文日期: 2025-03-26 发布日期: 2025-03-26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交管科 咨询电话: 0566—2568204
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26 16:25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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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和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经研究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四个统一”工作要求(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步骤、统一行动),按照“四查一指导”工作安排,聚焦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汛防台风等措施落实和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突出汛期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假期大客流、夏季生产经营活动旺盛等防范重点,扎实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不断提高隐患排查整治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持续性,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和负面事件,确保汛期暑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结合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围绕公路运营、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汛期暑期排查整治。具体内容详见《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

()风险隐患

1.公路运营

①公路高填深挖、陡坡路堤、不良地质等重点路段的边坡塌方风险;

②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的公路桥梁、涉水桥梁和过水涵洞的垮塌风险;

③公路隧道洞口边仰坡及隧道洞身衬砌等部位坍塌风险;

④公路恶劣天气管控工作机制不健全;

⑤公路路侧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受损或防护能力降低;

⑥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治超检测点称重检测要求落实不到位。

2.水上交通

①客()船倾覆、人员落水风险;

②台风引发水上交通安全风险;

③靠泊船舶断缆、漂移风险;

④船舶航行失控、锚泊时走锚漂移风险;

⑤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船舶(含无动力船、风电施工船)影响通航及施工安全风险;

⑥渡船技术状况不良、超员超载、违规夜航;

⑦渡运高峰期人员跌倒,踩踏风险。

3.道路运输

①“两客一危”、农村客运企业冒险运输、涉险运营;

②“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技术状况不良;

③汽车客运站安全查危制度落实不到位及司乘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④城乡公交运营安全风险(车辆设施、驾驶人员和运营管理三个方面)。

4.公路工程建设

①高边坡、深基坑、围堰等坍塌风险;

②高路堤和深路堑坍塌风险,桥梁临时设施垮塌风险,隧道突泥涌水或坍塌风险;

③两区三场受灾风险、火灾风险。

5.应急管理

①未建立健全汛期预警与预防机制;

②未制定防汛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或预案内容不适用,未开展防汛防台风等演练;

③未根据灾害预警预置防汛防台风应急队伍和装备,未按要求开展应急装备物资维护保养;

④未按要求开展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

()重点任务

主要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和地质灾害汛前调查的组织实施、重点任务攻坚、责任措施落实、工作机制保障等重要工作和环节推进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培训阶段(即日起至2025330)

330日前,局属各单位应积极动员部署,按职责完成对企业(项目)的培训。其中:县乡公路运营和工程建设领域由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培训,区交通运输协调管理中心配合;道路运输和城乡客运由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培训,区交通运输协调管理中心配合;水上交通由局交管科牵头培训。各单位动员部署和培训情况及时报局交管科。

()自查排查阶段(2025330日至415)

1.企业自查。局属各单位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对照《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和《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见附件),集中开展一次风险隐患全面自查,并及时报送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及风险隐患清单,并对自查出的风险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自查出的隐患立行立改、闭环整治。

2.部门排查。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对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城乡客运和农村公路运营、建设等企业自查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未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风险隐患清单为零的,组织重点督促排查;对易存在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重大风险隐患的重点部位,开展现场验证式核查;对报告的重大风险隐患,逐一排查核实完成整改并落实管控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但未自查出来的,或者对自查出来的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及时组织专业力量消除隐患和管控风险。

(三)抽查巡查阶段(2025414日至430)

主管局对局属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延伸至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验证式抽查。

(四)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督导检查阶段(2025430日前)

接受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督导检查和验证式巡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551日至汛期结束)

局属各单位对企业发现的重大隐患,分级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台账,指导加快整改,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开展深入分析,查找行业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完善制度措施。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到位、措施层层落实到位,排查整治任务调度有力、协调顺畅。

(二)强化专班调度。主管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交管科、公路科和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协调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选派一名业务骨干参与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局交管科,充分保障工作力量,确保排查整治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延续春运春节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机制,继续依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动态填报隐患问题数据,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台账,并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如实报送问题隐患信息。要加强数据管理,对录入系统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认真研判,确保报送质量。各单位于每日10时前报送前一日问题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及典型做法。工作专班每日调度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强化专业支撑。各单位要完善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优势,提升发现问题隐患、解决问题隐患的能力。

()强化各方监督。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的宣传,认真受理核查线索信息,及时处置消除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当好行业安全生产、防灾避险“吹哨人”。

 

附件: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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