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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取水单位: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规范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计划用水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等规定,现就我区2023年度取水总结和2024年度取水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取水单位(户)请于2023年12月26日前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站:http://61.190.26.80:7004/ahszywssb/向本单位申报本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单位上报的计划,下达年度取水计划。
二、用水单位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取水计划的用水单位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管理机关进行核定或备案,取水计划变更经批准后,方可扩大取水。
三、用水单位没有提供取水总结,或者提供的取水总结不完整的,或没有提出取水计划申请的,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机关不予下达其年度取水计划,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取水单位或者个人自行负责。
四、严格实行计量用水制度,计量取水是计划用水和有偿用水的基础,要切实加强取水计量设施的管理,对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安装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完备的用水单位要限期安装,积极推进取水计量科学化、信息化。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