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注册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文件库 >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 文号: 贵水函〔2024〕134号
成文日期: 2024-07-17 发布日期: 2024-07-17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站 咨询电话: 0566-2023516
关于切实做好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7 08:44
来源:贵池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456
字体大小:[||]

各有关镇街:

   6月19日入梅以来,我区共出现6轮强降水过程;梅雨期全区平均降水量533.6毫米,较常年偏多1.6成。梅雨期强降雨对我区部分水利工程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毁,给后续防汛抗旱等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现就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水利工程水毁情况调查。各镇街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水利设施水毁调查,掌握真实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序填写《池州市贵池区水毁水利设施修复情况统计表》,并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7月25日前报送区水旱灾害防御站。

二、全力开展水利设施水毁修复。目前,我区正处“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出现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可能性很大。各地要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不等不靠,积极开展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2024年7月17日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在线安装], 或下载本PDF文档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