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企业、街道有关部门: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为,落实“控源头、奖举报、查运输、堵落地、严打击、重追责”工作机制,根据区环委办《关于开展全区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贵环委办〔2023〕13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街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外防跨区域非法输入、内防非法转移倾倒,斩断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利益链,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全街生态环境安全。现就开展全街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在全街范围内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排查,重点对河湖库塘、公路沿线、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地、闲置地块、工业企业等区域进行排查,做到不少一块、不落一寸。
二、排查内容
(一)排查河湖库塘、公路沿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地、耕地、闲置地块(包括村集体未利用开发地块和已征收未利用地块、拆迁地块等)、工业企业周边等区域是否存在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非法倾倒填埋等情况;
(二)排查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土地复垦、水利除险加固、建筑场地土方回填等工程施工中是否存在非法填埋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情况。
(三)排查危废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如产废量大于3吨、重点汽修4S店等)及一般工业固废重点产生、利用企业(如工业固废产生量较大、采选矿企业等)的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全过程是否规范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5日)
各村(居)、各企业对辖区内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
(二)整治验收(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按时推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居)要落实排查工作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按照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清查辖区内的固体废物乱堆乱放和非法倾倒填埋情况。排查工作要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有视频、有图片、有记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强执法联动。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区公安分局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对排查后新发现的环境污染案件从快查处,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处置的行为。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居)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错报、漏报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在排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各村(居)要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要求,建立“横到边,纵到底”排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固废排查工作,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每年6月、12月各开展一次固废问题自查、排查月行动)。
(五)强化信息报送。全面排查期间,各村(居)应于每周四上午12时前将《贵池区固体废物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街道环保站(零报告也需要盖章签字),并于2024年1月4日上午12时前报送排查工作总结。以后于每年6月15、12月15日前各报送一次签字盖章后的《贵池区固体废物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重大问题隐患可即时书面报告。
联系人:王章兴 联系方式:18756617593
邮箱:1149344583@qq.com
附件:贵池区固体废物排查情况统计表
里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1日
填报单位(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