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山街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根据《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办公室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范围内集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街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力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排查整治重点
本次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主要围绕十三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拓展开展其他领域专项行动。
(一)林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违规侵占林地、湿地等方面问题。
街道牵头领导:左 胜
牵头落实部门:林业站
(二)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重点渔业水域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等资源化利用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关闭搬迁,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等方面问题。
街道牵头领导:左 胜 陶高峰
牵头落实部门:水产站 农技站 兽医站
街道配合部门:生态环境站
(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城管中队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问题。(城建办牵头负责)
街道牵头领导:包煌胜
牵头落实部门:城建办 城管中队
(四)水利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江河湖泊及岸线管理保护,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整治,水利工程扬尘,地下水超采区和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问题。
街道牵头领导:左 胜
牵头落实部门:水利站
(五)环境污染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化工企业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入河排污口规范设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等方面问题。
街道牵头领导:韩 峰
牵头落实部门:生态环境站
(六)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矿山无证开采、超层越界违法开采,矿山生态修复,土地利用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等方面问题。
街道牵头领导:蒋虎飞
牵头落实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城建办
(七)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矿产品运输车辆,公路施工环境管理等方面问题。
街道牵头领导:林本忠
牵头落实部门:公路站
(八)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成品油流通等方面问题(工办牵头负责);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等方面问题(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
街道牵头领导:包煌胜 韩 峰
牵头落实部门:工 办 市场监管所
(九)应急管理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尾矿库安全监管等方面问题(工办牵头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环境风险管理等方面问题。(生态环境站牵头负责)
街道牵头领导:韩 峰
牵头落实部门:工 办 生态环境站
(十)工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方面问题(工办、生态环境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等方面问题。(工办牵头负责)
街道牵头领导:韩 峰
牵头落实部门:工 办 生态环境站
(十一)卫生健康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方面问题。
街道牵头领导:陶亮亮
牵头落实部门:卫健办
(十二)石灰石加工等行业领域方面问题。
街道牵头领导:韩 峰
牵头落实部门:工 办
(十三)其他领域。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整治其他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深入排查。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各牵头领导、牵头落实部门要抓好本领域本系统的问题排查工作;各村(社区)要抓好本辖区内的问题排查工作;各企业要抓好本生产经营单位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各企业、街道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要求,聚焦排查整治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科技排查、专业排查,采取专群结合、人技结合方式,充分利用无人机、红外成像仪等科技设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确保排查彻底、不留死角。
(二)建立整改清单。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排查,建立专项行动任务清单(见附表,同时结合对应区直部门方案和表格),配合相对应的区直部门,科学确定整改措施、目标任务、整改实施主体、完成时限、验收(监管)单位,并于4月26日起每周三上午下班前按照排查领域分别报各区直牵头负责单位。
(三)推动整改落实。街道有关部门对照任务清单,切实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存在环境或安全风险隐患的,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按照时限和质量要求持续整改,确保按时清零。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工作机制,由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专项行动结束后,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由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继续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环委〔2022〕18号)要求常态化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项行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大兴调查研究实际成效的重点任务,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是专项行动实施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沟通协调。街道有关部门要与区直牵头负责单位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研究部署推动本行业、本系统排查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计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核。对因排查整治工作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而出现重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王章兴,联系电话:187****7593
附件:1.贵池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任
务清单(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