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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贵池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池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贵财综[2024]180 号)要求及区交通运输局工作实际,现将调整后的《贵池区交通运输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贵池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贵池区交通运输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贵池区交通运输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贵池区财政局
2024 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