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街直部门、企业:
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将《里山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池州市贵池区里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9日
里山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制定我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使各村(社区)、街直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更加主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成立里山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本次行动。
组 长:胡正兵 党工委书记
王效龙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蒋虎飞 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郭平海 党工委副书记
李增涛 党工委副书记
包煌胜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
方红兵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韩 峰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帅 师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
庞相林 党工委委员、宣统委员
陶亮亮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陶高峰 办事处副主任
舒双双 办事处副主任
左 胜 主任科员
林本忠 主任科员
成 员:廖 敏 刘 斌 马爱明 徐小玲 潘荣清
齐月清 汪来红 余学空 张 军 桂凤霞
范龙凤 胡美红 罗 平 包晓琴 洪德千
方红生 鲍益虎 陈 浩 吴婷婷 檀俊学
左延平 李双荣 章荣彪 吴国安 包明峰
王 瑜 王章兴 高 利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韩峰担任,负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
四、阶段安排
从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4月)。各村(社区)、街直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本次三年行动作出具体针对性安排。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街道将有序推进“八大行动”,依托街道安委办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村(社区)、街直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各村(社区)、街直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上报街道安委办,街道安委办同时将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主要任务
根据区级方案要求,街道将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有序推进以下“八大行动”: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压实地方党组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考核作用,促进地方党组织、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2.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贵池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要求,各行业部门要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认真落实组织属地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各级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4.总结提炼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全覆盖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5.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治理。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硬措施,推进矿山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工作。深化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尾矿库“一库一策”综合治理和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停用3年以上尾矿库闭库治理并销号。提升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水平,推动大型非煤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建立并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系统。组织开展重点非煤矿山专家安全会诊活动。
6.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地、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紧盯城乡接合部、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发动镇街消防站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7.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8.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油气储存场所安全评估。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
9.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出行运输服务体系,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深入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化意识提升专项行动。
10.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11.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推动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12.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农林渔业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体育设施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3.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4.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5.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6.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有效提升。
17.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18.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9.推动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
20.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1.学习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2024年按要求试点推进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推进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2.综合统筹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落实好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3.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4.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街直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力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街直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有关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及时分析问题不足,研究制定强化措施,并定期向街道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及建议,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三)严格督导考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将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街道将常态化运用“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等工作机制,采取“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进展缓慢、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函告、通报、约谈、处理。街道将随工作进展,不断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举措,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