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
经办事处同意,现将《贵池区江口街道为烈属、军属及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
江口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贵池区江口街道为烈属、军属及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扎实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皖政办秘[2018]2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函[2018]16号)、《关于召开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工作推进会的通知》(池民电[2019]1号)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悬挂对象
悬挂光荣牌的对象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二、原则目标
悬挂光荣牌工作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2019年2月3日前,完成集中悬挂光荣牌的任务,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为既有全部对象悬挂光荣牌的任务。
三、工作落实
省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统一设计和规范样式,负责全省光荣牌统一制作并发放到县(区),光荣牌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各社区在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武部的指导下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光荣牌的具体悬挂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2019年1月10日前,各社区广泛宣传动员,扎实开展人员培训,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摸底建档。2019年1月14日前,各社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保辖区内悬挂光荣牌对象准确、档案齐全。调查摸底要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符合条件的悬挂光荣家庭和取消悬挂光荣的家庭,都要做到底数清晰、不错不漏,并建档立卡,在汇总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后,及时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如有悬挂光荣牌的对象信息无法确认的家庭,待公安、人社等多方比对确认信息后,再悬挂,要确保绝不错挂一户。
(三)集中悬挂。各社区要结合元旦、春节期间普遍开展的走访慰问、送年画春联和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等活动,开展集中悬挂光荣牌工作,并确保该工作于2019年2月3日前完成。以后的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在每年建军节或春节前进行。
1、街道将于2019年1月19日召开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暨举行集中悬挂启动仪式,广泛宣传,彰显荣誉,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各社区要举行悬挂仪式。仪式举办地点和形式可结合当地实际视情而定,有条件的社区可利用文化广场,结合当地乡风民俗,以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的形式举行,力求隆重简朴、气氛热烈。仪式一般由社区两委或负责人主持,邀请本社区悬挂家庭代表参加,现场宣读慰问信,安排退役军人或悬挂家庭代表发言。仪式结束后,统一安排专门工作小组分赴各个家庭进行安装悬挂和拍摄“全家福”留念(切不可让悬挂家庭自行领回悬挂,应由专门工作小组送上门进行悬挂;在悬挂时应征求悬挂家庭意见),届时街道领导将亲自参加一个社区的悬挂仪式,并到一户家庭参加悬挂。
4、各社区配合集中悬挂,统一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一封慰问信(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名义向烈属、军属、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发一封慰问信,由区民政局负责印刷,街道领取、社区发放)、一张明白卡(优抚政策及悬挂光荣牌相关政策明白卡,由区民政局负责印刷,镇街领取、社区发放)、一次座谈会(街道组织召开烈属、军属、退役军人代表座谈会)、一个小仪式(社区举行悬挂仪式)、一份慰问品(年画、春联及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或慰问金等)、一张全家福(在悬挂的光荣牌下,为家庭成员合影),以增强悬挂工作的仪式感。
(四)总结完善。2019年4月15日前,各社区应对悬挂光荣牌工作进行总结完善,留好影像资料备查,确保悬挂对象不错不漏、悬挂工作圆满完成。各社区悬挂光荣牌工作情况于2019年4月10日前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悬挂光荣牌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悬挂光荣牌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悬挂光荣牌家庭的光荣感、荣誉感,进一步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请各社区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
(二)加强协调配合。悬挂光荣牌工作涉及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人民武装等军地多个部门和单位。各社区在工作中遇到疑问及时要与街道及区有关部门联系沟通,确保工作无误。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社区要加强对悬挂光荣牌工作的指导,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要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