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第一条 为弘扬传承“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大力推行 “ 一线工作法”,现场协调帮助解决村(社区)在落实“镇 村一体”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推动“门户重镇,西部新城”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村级现场办公会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召集主 持,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必要 时可安排镇属部门负责人列席,采取实地调研和座谈会的方式进行,重点是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全面推进村级工作。
第三条 村级现场办公会原则上每月下旬召开,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发布会议通知。因单项中心工作需要,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可安排召开专项工作现场推进会,不作为村级现场办公会制度管理。
第四条 村级现场办公会内容及议程:
1.实地调研现场会承办村(社区)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2.实地调研现场会承办村(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情况;
3.实地调研现场会承办村(社区)自主推荐的乡村振兴观摩点(除村集体经济发展、人居环境调研点外);
4.参加调研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给予该村(社区)工作成效评价(依据评分细则赋分)。
5.召开座谈会议程: 一是现场会承办村(社区)汇报集体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社区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二是镇分管领导给予工作点评,并就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三是镇主要领导总结讲话。
第五条 工作成效评价,纳入村(社区)年度千分制综合目标考核(具体依据千分制综合目标考核办法)。
第六条 村级现场办公会明确的事项,由镇党政综合办 公室形成工作落实责任清单,镇属相关部门及村(社区)必须扛起责任、立行立改,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第七条 镇纪委不定期对现场办公会责任清单落实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对拖延不办、敷衍塞责及长期 不反馈办理情况的,要对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办理及时、并形成正面促进作用的典型,要进行大力宣传表扬。
第八条 本制度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