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名称: | 关于印发《梅龙街道珍珠蚌养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梅办〔2024〕93 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发布日期: | 2024-06-02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梅龙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咨询电话: | 0566-4875001 |
各村(社区):
根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珍珠蚌养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秘〔2024〕31号)文件要求,我街制定了《梅龙街道珍珠蚌养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梅龙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31日
梅龙街道珍珠蚌养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切实整治珍珠蚌养殖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保障我街珍珠蚌规范、生态、健康养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目标,按照“生态优先、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属地负责”的原则,对全街珍珠蚌养殖依法依规有序实施分类整治,推进生产生态协调发展,实现珍珠蚌养殖产业绿色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目标。
二、整治目标
开展珍珠蚌养殖情况摸底排查,认真核查有无违反承包合同、有无违规养殖区域、投入品管理是否规范、尾水排放是否达标等情况并登记备案,根据《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722-2024)、《淡水珍珠蚌鱼混养技术规范》(SC/T1143-2019)等标准及相关法规,结合排查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子方案,有序推进珍珠蚌养殖清理整治;加强对珍珠养殖户的技术指导、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养殖行为依法依规整治;加强水环境监测监管,全面掌握水质变化情况;逐步淘汰现有传统落后养殖模式,推广生态化健康养殖。
三、整治范围
全街各类珍珠蚌养殖场所。
四、整治时间
珍珠蚌养殖专项清理整治时间:2024年5月至2025年6月,分为排查摸底、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四个阶段。
1.排查摸底(2024年6月底前完成)。各村居对本辖区内的珍珠蚌养殖情况统一进行调查核实,实行“一户一档”,全面登记养殖业主的基本情况、养殖方式、养殖进排水、尾水处理等基础情况。
2.宣传发动(2024年7月底前完成)。各村居在组织调查摸底的同时,组织人员登门入户,开展相关政策及法规宣传,并指导、告知养殖户完成自查自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全面参与合力整治的浓厚氛围。
3.集中整治(2025年6月底前完成)。加强对养殖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引导,从规范水面发包、规范养殖技术、规范水质监测、规范投入品使用、规范废弃物处置等方面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对违反禁限养区规定和养殖尾水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整治。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规范类整治,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工作。
4.巩固提升(长期坚持)。2024年9月底前探索建立珍珠蚌养殖业准入管理制度,各村居要加强珍珠蚌养殖长效管理,确保专项清理整治成果,防止珍珠蚌违规养殖现象反弹,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及时化解规范养殖专项整治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珍珠蚌养殖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产站、生态环保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林业站、水利站、劳动保障所等部门担任成员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等。
2.明确责任分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珍珠蚌养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具体负责投入品执法监管工作;水产站负责珍珠蚌养殖技术服务,指导绿色规范的养殖方式;生态环保站负责尾水达标排放的监督性执法监测和依法查处珍珠蚌养殖尾水超标排放行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涉及的耕地等地类认定、确认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和对涉嫌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林业站负责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内监管工作;水利站负责对侵占河湖、水库及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查处工作;劳动保障所负责规范珍珠蚌养殖企业用工,查处欠薪行为;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强化联动,全力做好珍珠蚌养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3.加强属地监管。各村居为珍珠蚌养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主动作为,根据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推进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珍珠蚌养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及时化解规范养殖专项整治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
4.加大宣传教育。各村居要采取现场指导、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存在违法养殖行为的圩口养殖户开展政策宣讲和思想动员工作,督促主动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及时宣传生态养殖和转型发展的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广大养殖户开展珍珠蚌养殖专项清理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
5.严肃督查问责。加强跟进监督,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搞“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
1.梅龙街道珍珠蚌养殖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珍珠蚌养殖主体生产情况登记表
3.村(社区)珍珠蚌生产主体养殖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梅龙街道珍珠蚌养殖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小丽
副组长:包 石
成 员:钱汉志 朱文光 吴江辉
陈曾正 钟友明 郑张龙
刘玉霞 孙铁锋
附件2
珍珠蚌养殖主体生产情况登记表
年 月 日
养殖主体名称: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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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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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面积和方式(独立或合作养殖,如是合作注明合作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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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情况 |
主要养殖品种(小米、中 米、斧足、有无核等)、 密度和插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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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蚌技能培训情况(有无 技能培训,是否有培训资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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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种来源及生产经营许 可证持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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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水面情况 |
承包水面地类属性(耕 地、水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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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禁限养区(注明是 何种类型禁限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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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情况 |
承包合同约定经营范围, 注明是否违反承包合同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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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期限 |
年 月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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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品使用情况 |
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是 否贮存和使用国家禁止 使用的投入品(粪污、禁 用药品等)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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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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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记录 |
○真实完整 ○不完整 ○不真实 ○不能提供 |
生产记录 |
○真实完整 ○不完整 ○不真实 ○不能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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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记录 |
○真实完整 ○不完整 ○不真实 ○不能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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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种投放记录 |
○真实完整 ○不完整 ○不真实 ○不能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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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监管情况 |
是否建设养殖尾水处理 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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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养殖水质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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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工管理 |
用工情况 |
员工人数: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
招工情况 |
岗前培训人数: 收取培训费人数: 收取押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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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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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和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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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梅龙街道 村(社区)珍珠蚌生产主体养殖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养殖主体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养殖面积(亩) |
养殖地址 |
是否规范 |
是否需要整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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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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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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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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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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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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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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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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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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