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2024年池州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池市监办函〔2024〕228号)、《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池州市2024年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池市监办函〔2024〕241 号),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推进专利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强化贵池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根据我区工作实际,区局制定了《2024年贵池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2024年贵池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决策部署,按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和《池州市推进知识产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坚持规范与保护并重,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防范个人和企业权利过度扩张,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健全完善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加快推进创新型知识产权强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法规规章贯彻实施
1.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重点规制弄虚作假等非正常申请专利和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等手段获得专利年费减免等违法行为。
2.有效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规范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请。
3.深入推进《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
(二)强化专利行政保护和管理
4.开展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加大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等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持续提升行政裁决办案质量效率。重点打击假冒他人专利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专业指导,准确区分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
5.落实《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办案规范,公开行政裁决法定依据、职责和案件受理范围,畅通行政裁决受理渠道,立案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提前介入,简化案件受理程序。
6.对案情相对简单、争议较小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按照便民原则,从速从快处理;对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实行精细审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支撑作用。
7.加快推进专利行政裁决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培训和交流,组织行政裁决比武,着力提升行政裁决队伍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8.推动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良好运行,技术调查官资源全市共享,着力提升案件技术认定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9.加强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0.持续开展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排查及处理工作,对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进行通报。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加强对违法失信代理行为的协同治理和信用监管。
11.组织申报第三批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
(三)强化商标行政保护和管理
12.组织开展商标行政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根据《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使用带有欺骗性或有不良影响商标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并反馈各级交办的案件线索;对于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嫌违反禁用规定的注册商标,逐级请示启动依职权宣告无效程序。
13.深入贯彻《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及其理解与适用,推进公正合理保护。
14.加强对定牌加工企业监管,督促其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
15.重点围绕仓储、运输、邮寄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等严重侵权行为案件的查处力度。
16.申报一批池州市商标保护名录,开展重点商标保护情况走访调查。及时更新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老字号保护联系人名单,协同公安机关、商务部门做好知名品牌保护,加大对“傍名牌”等恶意侵权行为的规制。
17.与烟草管理部门加强协作,加强对需强制注册商标商品的监管。
(四)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
18.在应季地理标志产品集中上市的时间节点,开展春茶和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强化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领域地理标志保护,有效治理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
20.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变更和注销工作。
21.组织开展地理标志统一认定保护资源信息核查,摸清地理标志保护资源信息底数并加以运用。
22.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产地核验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和年报工作。
(五)加强民生热点及重点领域保护
23.加强部门协作,持续做好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助器具、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种业、水泥、公共卫生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网络市场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24.结合产业特点,加强探索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半导体、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健康医疗养老、绿色食品、文化旅游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5.健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收集机制,有效处理内外资、国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着力解决各类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26.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相关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
(六)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保障
27.协同做好各类重大政治、体育和文化活动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保护。
28.贯彻实施《安徽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细则》,配合做好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站,采取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等措施,做好对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做好大型展会保障。
29.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七)加强专业市场及关键环节保护
30.加强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进行重点关注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调查,开展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和贯标试点工作,做好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培育,推动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和《安徽省流通领域(实体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试行)》。
31.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指导电商企业健全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责任。配合推动知识产权白名单系统应用。
32.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的抽查检查力度,完善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机制。
(八)发挥社会共治等多渠道保护作用
33.推动更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加强调解能力建设,做好调解员业务培训,鼓励探索有偿调解,积极调动调解员积极性。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前端化解,提升诉调对接工作水平,着力提高诉前调解数量和成功率。评选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和案例。
34.推动市仲裁委运用仲裁手段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做好调解协议仲裁确认。
35.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科学构建符合本地实际的知识产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工作,推进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九)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36.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推动安徽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池州分中心建设,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网络,推动维权援助组织进园区、专业市场、行业协会、高校、大型电商平台。用好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服务平台,为各类知识产权主体维权提供便利。
37.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纠纷处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互助救济和自律自治机制。
(十)完善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网络
38.持续优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网络,拓展海外服务工作网点,设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观察哨点,提升工作站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能力。
39.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监测预警,发布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组织实施风险预警项目。
(十一)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40.积极申报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中的优势。
(十二)推进知识产权数字化监管新模式
41.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知识产权监管中的应用。
42.贯彻落实《安徽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协同做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