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池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池州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池州市贵池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水利行业特点,贵池区水利局制定了《贵池区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3月13日
抄:市水利局,区安委办
贵池区水利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夯实全区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上级水利部门和区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区水利系统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机制(简称“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得到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广泛应用,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水利建设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紧盯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二)强化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开展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落实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开展堤防达标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加强堤防隐患整治,确保重要江河堤防特别是干流堤防到2026 年全部实现达标;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
(三)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区级管理的水闸、3级以上堤防工程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达60%以上。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全面落实有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制定落实区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加强维修养护等工程安全管理,规范维修养护类工程发包,杜绝违法采购、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现象发生,建立并落实全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管理制度。落实并公布全区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组织开展长江河道采砂“蓝盾”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河湖安澜。
(四)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职责,对照印发的《贵池区水利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强化措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控。全面落实《贵池区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标准,制订实施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分年度组织实施,推动全区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2026年底前“六项机制”全覆盖。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达标单位动态管理。
(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充分利用安全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开展督导、巡查,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落实区水利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
(七)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区水利局每年组织对水利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开展能力培训,逐步实现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全覆盖”。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围绕典型事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八)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推进省智慧水利系统中水利工程建设板块中监督功能应用,持续更新完善质量和安全监督、项目稽查等数据信息,加快推进安全监管数字化赋能。通过水利安全信息系统数据,每月对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安全状况评价,推进安全管理精细化、信息化。加快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升在线监管、自动化监测控制和预报预警水平。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运用。
(九)强化安全生产宣教演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灵活运用“案例教育法”开展教育。区水利局通过每年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运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现三年全覆盖。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要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
三、进度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4月)。区水利局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市水利局和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对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深入分析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梳理出在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进行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强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区级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成立相应的专班,协调推动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
(二)保障安全投入。区水利局通过合理安排预算保障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优先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病险工程除险加固等资金投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费用。
(三)完善长效机制。区水利局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利设施公共安全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等有关制度措施,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督导问责。区水利局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抓重点环节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细。
(五)强化正向激励。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