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贵池区铸造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池州市贵池区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8日
贵池区铸造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精神,加快我区铸造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业现状
全区现有铸造企业5家,铸造产能18.9万吨,总占地面积266亩,2021年实现产值5.4亿元,实现税收423.6万元,亩均产值203万元,亩均税收1.6万元,用能总量3.8万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3.7吨标准煤。其中规上企业共3家,产值亿元以上企业2家。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在确保铸造产能不新增的前提下,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供给侧改革,以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生产环境综合治理、落后产能淘汰退出、优质产能重组置换等为重点,推进铸造产业结构优化、环境友好、技术创新,不断提高铸造行业机械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大幅提升亩均、人均、吨均和科技产出水平,实现行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双赢。
三、工作目标
在确保不新增铸造产能的基础上,通过“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基本思路,实现铸造工艺自动化、绿色化改造,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力争到2022年底,单位产能实现产值、亩均税收增长10%以上,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0%以上。到2024年,全区铸造行业工艺装备大幅提升,单位产能实现产值、亩均税收持续增长,行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企业排放、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全部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项目入口关,对新引进的招商项目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审联查,严禁违规新增铸造产能。加强日常监管,由经信、发改、环保、应急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聚焦新引进招商项目、装备制造生产企业等重点领域,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检查,确保新引进企业无新增铸造产能、现有企业无新增铸造工艺。落实动态排查,对重点企业开展常态化监管,确保企业产能合法、生产有序。
(二)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政策,对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置到位。加大对规模以下企业反向倒逼力度,综合运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为行业发展腾挪产能空间。
(三)引导企业兼并重组。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推进铸造企业开展行业内及跨行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业务整合、流程再造,构建上下游一体化完整产业链。兼并重组过程中,取消被兼并重组企业营业执照中铸造生产加工经营范围后,允许核定的排污容量和用能指标进行合并,核定的产能进行置换。
(四)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推广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支持符合规划、合法规范、证件齐全的企业转型提升。支持企业利用存量土地进行改造提升。鼓励提升工艺装备水平,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提高设备自动化水平,批量生产全部实现自动化造型,打磨工序逐步实现自动化,机加工环节数控设备占比达到60%以上,鼓励采用机器换人,对标创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鼓励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企业铸件产品从粗加工向精加工转变、从单件产品向组合式产品转变、从配套产品向整机产品转变。依托铸造企业,开发数控机床、成套装备等终端产品,不断延伸产业链。
(五)优化产能资源配置。全区禁止新上以铸件为主要产品的铸造项目,现有产能以公告产能为准。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广、经济效益好的优质项目确需配套铸造工艺的,项目实施前必须按规定落实产能置换、编制产能置换方案并按程序公告。坚持全区一盘棋原则,统筹开展产能置换工作,对不符合本方案淘汰退出的产能、企业经营不善自动退出的产能、亩均效益低下倒逼退出的产能等,一并纳入全区可置换铸造产能库,退出的产能按照“退一进一”的原则优先配置给亩均效益好、能耗水平低、技术装备先进的现有铸造企业。
五、整治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2年4月-2022年5月)
有关镇街道、池州高新区负责对辖区内铸造企业开展专题调查,摸清铸造企业发展现状,列出问题清单,梳理每家铸造企业退出、收购兼并、联合重组等今后发展的意愿意向。
(二)全面改造提升阶段(2022年6月-2022年12月)
有关镇街道、池州高新区要围绕“三个一批”目标,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做到“一企一策”并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实施等跟踪指导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2024年)
2023年底,全区铸造行业存在的生产工艺装备落后、污染排放不达标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常态化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铸造产能不新增,环保安全及低质低效生产问题不反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铸造产业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国网贵池区供电公司、池州高新区、梅龙街道、墩上街道、秋江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解释、审核把关、检查指导等工作,同时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各相关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1.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严把项目入口关,原则上不再备案新增铸造产能项目,对零部件制造等重点领域备案项目,在建设期内按照谁备案谁监管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不违规新增铸造工艺。
2.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淘汰落后产能及工艺装备,配合做好相关产业政策解读及企业产能核定、监督,原则上不再备案新增铸造产能的改扩建项目。
3.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查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指导环保设施的安装、监测和验收,做好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
4.区应急局负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实行鉴别淘汰。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铸造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5.区供电公司负责对责令停产整顿的铸造企业实施断电措施。
6.有关镇街道、池州高新区负责落实铸造企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整治工作,推动企业对标达标,同时做好维稳工作。
(三)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整治提升工作。建立重点企业巡查监管机制,加强产能日常巡查和监管,防止违规新增铸造产能。建立铸造项目准入机制,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能评、环评等有关制度,坚决禁止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落户。
附件:贵池区铸造行业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贵池区铸造行业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玉平
副组长:刘中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 员:周忠传(区发展改革委)
刘自渊(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陈志勇(区生态环境分局)
包 干(区应急局)
王 勇(区供电公司)
张 亮(池州高新区)
杨义海(秋江街道)
钱武生(梅龙街道)
蔡 群(墩上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刘中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自渊、陈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