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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名称: 关于印发贵池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贵四最办〔2020〕6号
成文日期: 2020-07-03 发布日期: 2020-07-06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审批服务科 咨询电话: 0566-3219521
关于印发贵池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6 08:56
来源:贵池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次数: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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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贵池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池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贵池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池州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的通知》(池四最办〔2020〕5号),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即行政许可事项,下同)。

二、工作目标

在现有行政审批时限基础上,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办事成本,力争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审批时限比2019年平均再减少1/5,最大限度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步骤

(一)提出优化流程方案阶段(2020年7月15日前)。区直有关单位(见附件1)对本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认真研究,提出优化流程方案,填写《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统计表》《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对比表》,经单位负责同志审核后,报送至区创优“四最”办(邮箱:gc2318595@163.com)。

(二)审核确定阶段(2020年8月31日前)。区创优“四最”办会同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对区直有关单位报送的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进行审核,及时反馈审核意见。

(三)公布实施阶段(2020年9月30日前)。区直有关单位将审核通过的优化后行政审批事项要素信息,通过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进行修改调整,并对外公布。各单位在门户网站等载体上公开相关事项,并按优化后的流程运行。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质效工作作为“放管服”改革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定专门牵头部门、科室和专人负责,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区创优“四最”办会同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做好区本级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质效工作。区直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与市直部门对口汇报衔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单位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质效工作方案。

(二)严格时间节点。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工作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每阶段任务完成情况要及时上报至区创优“四最”办,10月10日前要将整个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至区创优“四最”办。

(三)加强考核评估。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质效工作纳入各部门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考核,区创优“四最”办将会同区委编办、区数据资源局及时进行督查考核。

联系人:赵艺,联系电话:0566-3219521,邮箱:gc231859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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