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 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上级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为深刻汲取
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皖卫传〔2023〕166号)和市卫健委卫健办秘〔2023〕65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决定自即日起至
9 月底,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大防小”总思路,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全力坚决整治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火灾风险和易造成人 员伤亡的火灾隐患问题,全面提升医疗卫生单位本质 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切实维护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持续构建新安全格局,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单位:医院、医疗养老机构、托育等机构,特别是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等监管薄弱单位。
(二)重点场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高层建筑、“三合
一”、门急诊部、住院部、氧气站、食堂、危险化学药品库、柴油发电机室和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
(三)重点问题: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 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 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
9 类情形。
三、整治措施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去年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摸底排查对 没有整改到位的,要逐一列出整改清单、倒排工期、挂表推进; 对新发现的,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整改防控措施;对住院人员在 10 人及以上、 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上报市区政府挂牌督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以下整治措施: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
(二)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
(三)3 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 筑物或 “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四)一律不得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未经消防、住建部门验收许可的房屋建筑物严禁用于医院业务用房,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
(六)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 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每层面积超过 200 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院人员超过 10 人的,一律设置2 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
(八)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停用、挂牌督改。
(九)严管严控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严格动火审批手续、清理周围可燃物和现场监护,禁止营业期间动火,严禁转包给无资质的废品收购人员拆旧利旧。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4 月 28日前)。各单位要精准评估本单位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梳理查找不放心部门、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4 月 28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 三个狠抓”专项行动要求,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总结验收(9 月 2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
进措施,谋深谋细工作举措,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
理念,统筹好安全和发展,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力度。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健全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 产形势、定期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精心组织实施, 从严从细从实抓好任务措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带 队排查隐患,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推动消防责任落实落细。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各科室要严格落实 “三管三必须”要求,依照春季和五一期间贵池区卫生健康委领导带队排查隐患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盯紧重
点场所、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全覆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切实消除风险,防患未然。要发挥 “ 医消共建”机制作用,强化医消联动,建立医消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将消防安全督导检查贯穿攻坚行动全过程各环节,区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实时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要常态化用好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相关制度;对消防标准化建设缓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消防安全屡出问题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要组织约谈,严格依法追责问责。
(四)广泛宣传,提升意识。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攻坚行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多媒体多载体,加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攻坚行动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曝光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员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攻坚行动方案,强化部署安排。5 月份起,每月15 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的,应及时填写《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附件 2)并报区卫生健康委;9 月10 日前,各单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郑馥珍,电子邮箱:344953601@qq.com。
附件:1.隐患清单(式样)
2.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登记3.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4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