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池州市贵池区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池州市贵池区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在集中整治中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4〕37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在集中整治中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4〕105号)、《池州市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池市监办〔2024〕54号)和区纪委监委有关监督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当下突出问题为深化改革蓄能为基本原则,会同相关部门整治全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扛稳市场监管职责、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强化行纪贯通、纠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形成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成果,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确保食材原料可溯源,确保餐饮具清洁卫生,确保从业人员有效管理和规范操作(以下简称“四个确保”工作目标),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为主攻方向,以专项行动发现的短板弱项为重点内容,针对农村、城市不同地区和小学、中学不同教育阶段学校供餐特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把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向纵深推进。
(一)进一步配齐配全鼠患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备。指导中小学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将《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防鼠八项措施》及病媒生物防制知识作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必备内容,并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重要内容。要监督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配齐配全防鼠、防虫、防蝇、防尘等设施设备,严格落实防鼠“一日两查”等措施要求,持续做好常态化防制。鼓励引进有资质和专业化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病媒生物消杀、运用“AI识别”技术形成风险自动闭环管理,强化“技防”效能。
(二)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要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以热力消毒为主,配齐配全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建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正常运行。要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明确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清洗消毒环节操作。要查看清洗消毒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清洗剂、消毒剂进货查验记录,确保洗消人员掌握清洗消毒工序流程和要求,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加大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和微生物污染等问题的监督抽检力度,抽检不合格情况及时通报同级教育部门。要鼓励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采取快速检测或第三方检测等方式每月验证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效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建立餐饮工用具消毒房;鼓励以制作清洗消毒短视频等直观有效方式,增强宣传培训效果。
(三)规范大宗食材采购。要配合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校实行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建立大宗食材供货企业目录,与供货企业签订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合同(协议),借助信息化手段,定期公示供应企业和食材采购情况,建立使用电子台账;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定期对大宗食材供应企业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现场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企业。要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按要求索取进货查验证明文件,确保货、票相符,原料(食材)可溯源。对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的要依法查处,对拒不改正和情节严重的及时通报教育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四)严格校外供餐单位管理。要配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提高校外供餐单位准入门槛,确保选定的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供餐能力与规模符合要求。签订供餐合同(协议)时明确约定退出的具体情形,严格实行校外供餐单位评价和退出机制,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考核评价,对发现有违反合同(协议)约定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行为的,督促学校及时启动清退机制。要督促中小学校建立完善餐食交接验收制度,指定专人对配送餐食进行验收,如实做好餐食接收记录,按要求做好餐食留样工作,并利用校外供餐单位可视化监管系统开展网上日常巡查。要会同教育部门建立供餐应急预案,确保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平稳、正常供餐。
(五)严查食品安全制度落实。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许可变更情况、食品安全自查、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
(六)严格加工过程管控。要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确保膳食加工过程符合要求。要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认真做好进货查验、清洗切配、加工烹饪、备餐供餐全过程管控,确保生熟分开存放、食品烧熟煮透、餐食安全卫生。要鼓励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对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工用具、容器实行标识化管理,严防交叉污染。
(七)妥善处置食品安全问题投诉。要督促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畅通投诉反映渠道,并第一时间回应和处置。要指导中小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或巡查,提升共治效能。对学校未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或因未及时妥善处置反映问题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进行提示约谈。
三、方法步骤
围绕总体目标,细化实化任务措施,切实将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案件查处和正风肃纪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一)开展全面排查。迅速对辖区内中小学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再次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把供餐人数较多的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作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抽检频次和力度。在放暑假前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食堂检查不少于一次且在放暑假前完成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将检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等资料按照“一户一档”要求进行整理、归纳并按时上报。结合秋季开学,以“五个全覆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包保督导、培训考核全覆盖)、“五个到位”(风险排查、记录核查、问题反馈、现场考核、督促整改到位)为要求,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区局将联合教体、卫健等部门不定期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下沉式”暗访检查。
(二)强化整改提升。要会同教育部门利用暑假等窗口期,督促中小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功能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与就餐人数不匹配的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硬件条件;要指导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食品安全能力水平。
(三)加大惩治力度。要坚持重检查、严惩处的原则,持续保持对校园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8月8日前仍然没有配齐配全“三防”设施设备并有效运行的,要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严肃查处。对于9月23日前清洗消毒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或不能正常运行的,责令整改并一律通报区教体局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一律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
(四)认真总结完善。深入挖掘好的做法,提炼固化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要认真梳理总结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和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等方面的工作做法,研究出台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围绕“四个确保”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于专项整治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将运用“三书一函”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要加强“局组”研商,建立与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常态化沟通机制,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交办的工作任务、移送的问题线索等,要及时协调各监管所、有关部门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推进。要加强前后衔接、上下联动,统筹协调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等工作,充分用好已有成果和成功经验,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持续发力。加强工作调度,工作专班采用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及时跟进掌握工作进度和整治成效,妥善处置各种渠道排查和发现的问题线索。专项整治期间,区局不定期向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报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需协调的事项,按《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4〕86号)》的要求报送工作情况。
(三)注重横向协调。要加强信息互通和部门合作,建立协商机制,不定期开展风险交流会商,形成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及时掌握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计划,掌握承包经营企业、供餐企业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信息。要及时将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抽检不合格等信用信息通报教育、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强化与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合穿透式检查机制。
(四)坚持纵向贯通。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精准发力、靶向施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紧抓“六·一”“七·一”“十·一”等时间节点,宣传一批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和行纪贯通,对发现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机关。
五、材料报送
1.自6月起,每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情况表(附件2),初次报送时间为6月10日。统计数据从5月20日开始统计,每月累加报送,注意统计的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有关数据,同时注意报送数据的逻辑性、合理性。
2.每10天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附件3),首次报送时间6月8日,每10个自然日报送1次、即第2次报送到间6月18日,第3次报送时间6月28日,以比类推。7月24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9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3.及时报送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问题线索核查等情况。专项整治期间,各监管所要按时间、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
联系人:张润,联系电话:0566-2617919。
附件:1.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架构;
2.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表;
3.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参考模板)。
附件1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架构
一、工作专班架构
负 责 人:姜 军 党组成员、特设局局长
杨成凤 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员单位:机关纪委
办公室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科
食品监管科
各市场监管所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管科
二、工作专班职责
负责强化与教体、公安等部门,与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以及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的横向协调联动;负责纵向贯通,部署指导各市场监管所按时按量完成既定任务、实现既定目标、上报有关情况;负责调度、报告工作进展、压紧压实推动工作取得实效;负责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附件2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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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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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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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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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案件查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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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和问责违法违规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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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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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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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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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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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经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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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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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机关(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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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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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纠治监管不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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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监管措施不完善问题(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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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责任不落实问题(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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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问题(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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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行纪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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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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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概况(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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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运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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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案件(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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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线倒查涉案经营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问题(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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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堵塞监管漏洞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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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修订法规规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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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修订法规规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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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标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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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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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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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县(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2024年 月 日)
(参考模板)
一、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自2024年 月 日以来(上次报送日期),(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围绕8个主要任务进展情况,二是实现“四个确保”工作目标推进情况,三是“局组”研商情况,四是横向部门合作情况,五是线索移交、核查处置等情况,六是工作经验亮点等情况,如宣传、成果等)。
二、存在问题
三、需协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