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2024年度公租住房租赁补贴
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4年度公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对象
我区公租住房补贴对象为低保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区(含市本级)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一)低保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城镇户籍(居住证),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区城镇户籍(居住证)时间满1年及以上;
2.已领取由区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且住房建筑面积(含经营性质用房)不超过50平方米。
(二)区(含市本级)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持有大中专院校、职校毕业证书,在本市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本城区内无住房。
2.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就业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已办理《池州市居住证》,在本城区内无住房。
二、发放标准
低保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1人户按20平方米/户,2人户按30平方米/户,3人户按45平方米/户,4人户及以上按60平方米/户的标准补贴。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补贴按每月10元/平方米的标准发放。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房屋建筑面积)×补贴标准。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区(含市本级)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补贴标准:1人户按20平方米/户,2人户按30平方米/户,3人户按45平方米/户,4人户及以上按60平方米/户的标准补贴。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区(含市本级)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按每月8元/平方米的标准发放。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房屋建筑面积)×补贴标准。
三、发放程序
(一)2024年主城区租赁补贴发放工作采取线上申请、线下申请两种方式。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采取线上申请方式(个人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或通过皖事通客户端申请;低保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取线下申请方式(社区、街道代办点申请),申请人到对应的社区代办点进行线下录入。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居住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具的有关证明。
低保及中低收入家庭(含续保)申请租赁补贴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文件(居住证)、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名并盖村委会或区居委会公章);
2.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
3.承诺书;
4.租房合同;
5.银行卡;
6.劳模、英模、复转军人、烈军属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整个家庭户口簿;
3.住房情况证明;
4.承诺书;
5.租房合同;
6.工作单位证明;
7.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8.婚姻证明;
9.银行卡。
(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合规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