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贵池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池州市贵池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09]69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十有县”建设,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化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系建设,提高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有组织。区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签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
(二)有经费。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点监测、治理、避让搬迁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有规划。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前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及时完成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任务,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并依据规划做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有预案。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制作全区18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明白卡),并督促所在镇街道发放到位。各有关镇街道和相关防灾责任单位要完成制作并发放84处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中要明确受威胁群众撤离路线、撤离信号、临时安置等应急保障工作。
(五)有制度。各有关镇街道和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汛期值班、险情灾情速报、应急处置和“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六)有宣传。各有关镇街道和部门要通过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标语、深入重点地质灾害搬迁点进行入户宣讲地质灾害知识、举办地质灾害培训班、开展送法规知识上门等多种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同时,要通过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有预报。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区气象局共同负责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通过手机短信、电视台播放字幕等方式提醒监测员和相关防灾责任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各有关镇街道和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有监测。每年汛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防灾责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更新,并及时调整完善监测网络,确保地质灾害检测网络有效运行。
(九)有手段。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协助有关镇街道选择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雨量自动监测仪器。有关镇街道根据实际,负责为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各有关镇街道负责在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提醒群众注意安全。区国土资源分局及相关部门负责划定危险区域,制作张贴应急预案,使群众知晓警示、应急相关内容。
三、实施步骤
全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4月1日—5月31日)。通过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会议,宣传动员、研究部署和启动“十有县”建设创建工作。
(二)建设阶段(6月1日—7月31日)。制定“十有县”建设工作方案,并根据“十有县”建设要求,逐项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三)自查和申报资料编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总结前阶段创建工作,按照“十有县”建设标准,查找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编制申报“十有县”资料。
(四)申报阶段(9月15日前)。上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申报资料,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需要。做好创建工作,对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有关镇街道和部门要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作为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精心组织谋划实施,确保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区国土资源分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的指导。各镇街道要深入调研,制定方案,明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努力创新,确保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取得预期成效。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各有关镇街道和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做好区、镇街道、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的防治知识培训工作,使镇街道和村组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人人了解掌握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撤离路线等,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建立机制,发挥长效作用。各有关镇街道和部门要把“十有县”建设标准作为今后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的核心内容来抓,围绕建设标准,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其长效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