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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贵政办 /
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文号: 贵政办〔2021〕33号
成文日期: 2021-11-10 发布日期: 2021-11-12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贵池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咨询电话: 0566-2816906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09:51
来源: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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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政办〔2021〕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贵池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池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  实用性村庄规划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我区村庄规划工  作,发挥村庄规划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乡村振  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 (农规发〔2019〕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  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皖自  然资规划函〔2019〕589号)、《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 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 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学习浙 江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把村庄规划作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着力完善村庄规划编制管 理制度,扎实做好村庄调查、分类和布局,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 ”,以科学的村庄规划引领全区乡村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时间节点及时完成村庄 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审批工作;2022 年完成集聚提升类及有条件有需求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 批,依据村庄规划实施规划许可和用途管制;2023年完成其 他应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建立“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用途管制制度并实施。

(三)基本原则

1.加强统筹,强化协同。发挥镇级主导作用,动员各方 力量共同推进,把村庄规划工作与各类“三农”工作紧密结 合起来,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础,加强各类资源共享共用,  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强化工作协同配合,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地方实际,根据各地工作 基础、人员力量、技术实力、实际需求,制定差异化工作任 务和工作标准,采取差异化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突出地方 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详略得当调查村庄现状、规划村庄发展,做到与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需要相适应。

3.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依托村级 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庄规划工作,提高村庄规划全过程村民参与度,深入开展驻村调查、入户走访,充分听取村民诉求、获取村民支持,让村民参与规划决策,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

4.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处理好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 石头过河”的关系,在工作方法、规划理念、管理模式上大 力支持基层创新,鼓励试点村庄结合实际大胆探索,转变传 统的城市规划或土地规划思维及完全依赖技术单位的规划编制方法,做到科学适用、操作性强。

二、工作任务

(一)规划准备

1.进一步完善村庄分类和布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要结合市、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城镇开发边 界范围外的村庄分类和布局,将村庄分类细化到自然村,重 点明确保留类、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及新建居民点数量和布 局。村庄分类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并公示,搬迁撤并类村庄 要经村民会议同意。搬迁撤并类的村庄,要严格控制在生存 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 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 庄。对已经确定为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要进行核实,在此基础上完善村庄分类方案,并于2021年11月底前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

2.准备基础数据图件。村庄规划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 为基础,执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村域比例尺不小于1:10000,拟集中建设的规划重点区域比例尺不小于 1:1000。有特别要求的区域,应进一步提高基础图件精度。 编制村庄规划所需的1:10000比例尺数字线划图 (DLG)、1:  5000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提出需求,并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

3.深入开展村庄调查。按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结 合现阶段乡村振兴工作需要,认真开展驻村详细调查工作。 以镇街为单元,全面调查摸清村域范围内人口、经济、产业、 用地、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 等情况。充分掌握当地自然资源、地形地貌、交通区位、历 史人文、村民诉求和意愿等资料,找准村庄建设发展中存在 的问题并研究解决,根据规划编制需要,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成果和文件资料。

( 二 ) 规 划 编 制

1.试点先行。对前期已经确定的基础条件好、发展意愿 迫切、工作积极性高的市、区级试点村庄,各相关镇、街道 要高度重视,按照《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结 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乡村旅游发展等,认真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2021年底完成市、区级试点规划审批。

2.分类推进。在试点基础上,按照工作目标,推进村庄 规划编制工作。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纳入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或其他村庄规划,明确管控规则,统筹谋划布局搬迁村民安置用地等。城郊融合类村庄 规划应重点考虑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 共服务共建共享等。紧邻开发边界的城郊融合类村庄,可与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统一编制城镇控制性详细 规划。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 环境、保护乡村风貌等。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应重点保持村 庄特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突出特色空间的品质设 计。对重点发展或需要进行较多开发建设、修复整治的村庄, 编制实用的综合性村庄规划。对较少开发建设或只进行简单 的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可编制简单性村庄规划,明确生态 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村庄建设边界、乡村历史 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等。

(三)依规报批规划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  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报批前,应在村内公示30 日,报批时应附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  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村庄规划批准后15日内,乡镇人民  政府应当将村庄规划数据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村庄规划批准之日起20日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在村  庄张贴、网络发布等多种方式长期公开规划成果。村民委员会应当全套留存规划成果供村民查阅。

(四)严格规划实施

1.加强规划管控。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 的要求,统筹安排各类村庄建设资金,有序推进各类项目实   施,严格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   理、村庄各类建设开发活动,应当符合村庄规划要求。按照   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控制村庄居民点宅基地用地规模,严格   落实“一户一宅”法律规定。突出乡土风情和地域建筑特色,  持续推进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增加农村特色文化内涵。村庄   规划批准实施前,可以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  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0〕2号)规定,依据既有的乡村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对规划为搬迁撤并的村庄,要合理把握规划实施节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

2.开展规划实施评估。村庄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 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 位规划调整的,村庄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经依法批 准的村庄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涉及强制性内容或发 生重大变化等确需修改的,依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和重新公布。

3.加强监督检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主管 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村庄规划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按照“源头严防”的要求,组织镇街建立网格化巡查防控体系,落实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反规划行为。

(五)职责分工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全 面统筹辖区内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建立 高效沟通机制,负责落实村庄规划编制资金并列入年度项目 预算、考核制度等事项;统筹指导辖内村庄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并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2. 区财政局:负责指导镇、街道村庄规划预算编制工作,统筹编制工作经费;

3.区发展改革委:做好重大产业项目谋划工作,提供重大项目有关资料,纳入村庄规划编制;

4.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镇、街道做好村庄历史文 化保护、挖掘村庄文化特色,谋划乡村旅游产业,纳入村庄规划编制;

5.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从乡村产业发展、高 标准农田建设、宅基地管理等方面,指导镇、街道开展村庄 规划编制工作;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 指导镇、街道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做好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衔接(具体工作职责以部门最新职能为准);

6.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村庄规划编 制工作并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单位的招标工作,协调各镇街做 好村庄规划报批工作,做好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

三、 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1年11月底前)

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和相关制 度,召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确定试点村庄规划编制 技术支撑单位,完成前期资料收集、测绘等规划编制准备工作。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开展驻村调研工作,进一步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 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分类,完善村庄布局。2021年11月 底前,试点村形成“多规合一 ”规划初步成果;2021年12 月底前,完成试点村村庄规划审批工作,并逐级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三)规划实施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依法组织实施试点村村庄规划,跟踪实施效果。总结工作经 验,在试点基础上,选择具备条件、有近期工作需求的村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底前)

持续跟踪试点村庄规划实施情况,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的 相关制度,总结规划编制及实施经验,在全区范围推广。2023 年底前,完成其他应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形成规划 成果科学、规划制度健全、规划实施和管理有力的村庄规划体系,建立“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用途管制制度并实施。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工作,是十四五期间国 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任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必提高 认识,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重点抓。各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第一 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指派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保障经费,强化考核。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是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主体,将村庄规划编制经费纳 入本年度财政预算,编制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垫付,年终由区 财政与镇街道结算,对确有困难的镇街道给予一定奖补。要 立足实际,坚持勤俭务实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健全和完 善激励奖惩机制,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效纳入区目标管理 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部门联动,合力推进。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涉及各 行各业、各个部门。凡涉及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 做到部门联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合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附件:贵池区村庄规划2021-2023年编制计划

附件

 

贵池区村庄规划2021-2023年编制计划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备注

共 2 2 个

秋江街道梅里社区(市

级试点)、民生村(市级 试点)、阮桥社区;

里山街道晓岭村、新华

村、元四村;

墩上街道罗城村;

马衡街道金山村;

牌楼镇丰收村(市级试 点)、穿山村;

殷汇镇联丰村(市级试 点)、汇丰村;

滑桥镇四联村(市级试 点)、联合村;

棠溪镇石门村(市级试 点)、百安村;

唐田镇吴田社区(市级 试点);

梅村镇新村社区、霄坑 村 ;

梅街镇刘街社区;

牛头山镇长丰社区; 鸟沙镇灯塔村。

共 7 4 个

秋江街道驻驾村、普庆村、幸福 村、东埂村、万宝村、谷塘村、 新河村 ;

里山街道杨街村、象山村;

墩上街道石铺村、双河村、永岭 村、塔山村;

梅龙街道观前村、新龙村、双岭 村、祠堂村、园林村;

牌楼镇竹溪村、兰山村、青山村 济公村、神山村、佳山村;

股汇镇灌口村、肖滩村、河东村、龙山村、石城村、东溪村、龙庄  村、五里村、马草深村;

消桥镇普丰村、七一村、凉亭村、 乐岭村、叶管村;

棠溪镇曹村村、西山村、东山村; 唐田镇尚书村、扬名村、四门村、 石坡村、八一村、凤凰村;

梅村镇中新村,栗坑村,梅山村, 檀林村,十字村,黄田村,珍溪  村 ;

梅街镇和平村、长垅村、太平村、 铺庄村、桃坡村、源溪村、姚街  村、乌石村、梅街村、峡川村;   牛头山镇观山村、木闸社区、万  子 村 ;

鸟沙镇横塘村、丰庄村、联村村、 联庄村、双塘村、莲花村、新庄  村 。

共 4 1 个

秋江街道三联村、同心村; 里山街遭双河村、合兴村;

墩上街道茅坦村、许桥村、

龙池村、山湖村、低岭村、 步岭村、香山村、河口村、 团结村 ;

梅龙街道郭港村、梅龙村、

中梅村、胜利村、双惠村、

大同村、桐梓山村、新湖村、 双湖村、建华村;

牌楼镇大山村;

殷汇镇杨桥村、旧溪村,长 庄村、沧埠村;

消桥镇新桥村、紫岩村、桂 畈 村 ;

棠溪镇花庙村;

唐田镇和平村、沙山村;

梅村镇杨棚村;

牛头山镇杨店村、万生村、

惠民村 ;

鸟沙镇龙干村、新义村、李 阳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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