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723Q/201502-00002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规划文本 |
成文日期: | 2015-02-17 | 发布日期: | 2015-02-17 16:27 |
发文字号: | 贵政〔2015〕5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标 题: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贵池区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贵池区编办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5204973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贵池区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
贵政〔2015〕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池工业园区、前江工业园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现将《池州市贵池区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运行流程图以及廉政风险点。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详见贵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部门网站。
二、严格执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要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三、加强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部门提出,经区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各部门要以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区编办、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督查监管机制,确保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做好电子政务平台与清单制度建设的衔接融合,加快推进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贵池区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