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正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天湖风景区、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周正宇同志任池阳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志鹰同志任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和商贸经济处处长;
杜江同志任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处处长;
王敏同志任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旅游发展处处长;
苏亚球同志任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财经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胜利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茯苓同志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兴维同志的池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金秀丽同志的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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