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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池州高新区2020年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杏花村文化旅游区2020年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池州高新区2020年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为全面客观考核评价池州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成果,推动园区加速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参照《池州高新区三年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和《池州高新区2019年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制定本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评内容
遵循创新和精简原则,2020年对池州高新区主要考核评价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两个方面内容,同时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纳入综合考评体系。
二、指标体系
(一)党的建设:考核指标参照《贵池区2020年党的建设考核办法》确定。
(二)经济发展:主要考核三类八项关键绩效指标。
1.发展实效。包括4项指标,分别为:完成财政收入18亿元;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7亿元;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292亿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家;新增限上商贸企业2家以上。
2.创新驱动。包括2项指标,分别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40亿元,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8家,新增科技孵化器入孵企业15家,新增科技创新平台12个,研发经费投入达到3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25%以上,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7家以上。
3.开放水平。包括2项指标,分别为:新引进项目83个以上,新引进省外亿元以上项目33个以上,新引进省外15亿元以上项目2个以上,省外亿元以上项目到位资金83亿元以上;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4.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8000万美元。
(三)环境保护:主要考核园区当年是否发生较大或重大以上环境事件,是否因环保问题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被省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实施区域限批。
(四)安全生产:主要考核园区当年是否发生较大或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分值设置
(一)本综合考评实行200分制,其中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各100分(评分细则和牵头考核单位见附件)。
(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不设基本分,如考核年度内发生相关情形,分别采取扣分或降档的方式处理(评分细则和牵头考核单位见附件)。
四、系数评定
(一)先按百分制换算园区年度综合考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实际得分÷200×100)。
(二)再按下表对应评定园区年度绩效考核系数等级。
等级 |
S级 |
A级 |
B级 |
C级 |
||||||||
S+ |
S0 |
S- |
A+ |
A0 |
A- |
B+ |
B0 |
B- |
C+ |
C0 |
C- |
|
得分P |
P> 115 |
110≤P< 115 |
105≤P< 110 |
100≤P< 105 |
95≤P< 100 |
90≤P< 95 |
85≤P< 90 |
80≤P< 85 |
75≤P< 80 |
70≤P< 75 |
60≤P< 70 |
P< 60 |
系数K |
1.25 |
1.2 |
1.15 |
1.1 |
1.05 |
1.0 |
0.95 |
0.9 |
0.85 |
0.8 |
0.75 |
0 |
五、考核组织
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唐礼虎同志任组长,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统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池州高新区2020年度综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综合考评的组织实施。
六、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根据考评领导小组安排,园区于2021年初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评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党的建设自查评分表提交区委办公室)。
(二)集中复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对园区自查自评情况开展集中复核,复核结果和初步评定的年度绩效考核系数须各单位参与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三)上会审定:复核结果和初步评定的园区年度绩效考核系数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及时提交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审定。
七、结果运用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会议纪要和《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展实施方案》规定,函告园区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及绩效考核系数,园区据此计发上年度绩效工资。
附件:池州高新区2020年综合考核评价评分细则
附件
池州高新区2020年综合考核评价评分细则 |
|||
考核 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牵头考核单位 |
一、党的建设 |
100 |
依据《贵池区2020年度党的建设考核办法》执行。 |
区委 办公室 |
二、经济 发展 |
100 |
|
|
(一) 发展 实效
|
15 |
完成财政收入18亿元得15分,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5分(加分上限为4.5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区财 政局 |
15 |
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7亿元得15分,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5分(加分上限为4.5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区发展 改革委 |
|
15 |
实现规上规上工业总产值292亿元得10分,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3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家得5分,每多增加一家加0.1分(加分上限为1.5分);以上2项未完成均分别按比例得分。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统计局 |
|
10 |
新增限上商贸企业2家得10分,超额完成每增加一家加0.1分(加分上限为3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或不得分。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二) 创新驱动
|
15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40亿元得3分,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1分);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家得1分,每多增加一家加0.1分(加分上限为0.5分);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8家得3分,每多增加一家加0.1分(加分上限为1分);新增科技孵化器入孵企业15家得2分,每多增加1个加0.1分(加分上限为1分);新增科技创新平台12个得3分,每多增加1个加0.1分(加分上限为1分);研发经费投入达到3亿元得3分,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1分);以上6项未完成均分别按比例得分。 |
区科 技局 |
5 |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25%得2分,每多增长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1分);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7家得3分,每多增加一家加0.1分(加分上限为1分)。以上2项未完成均分别按比例得分。 |
区发展 改革委
|
|
考核 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牵头考核单位 |
(三) 开放 水平 |
15 |
新引进项目83个得3分,每多引进一个项目加0.1分(加分上限为1分);新引进省外亿元以上项目33个得4分,每多引进一个项目加0.2分(加分上限为1.5分);新引进省外15亿元以上项目2个得4分,每多引进一个项目加1分(加分上限为2分);实现省外亿元以上项目到位资金83亿元得4分,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2分);以上4项未完成均分别按比例得分。 |
区投资促进 中心 |
10 |
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4.4亿美元得6分,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2分);实际利用外资8000万美元得4分,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1分);以上2项未完成均分别按比例得分。 |
区经济和 信息化局 |
|
三、环境 保护 |
|
园区当年发生较大以上环境事件或因环保问题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扣5分;当年发生重大以上环境事件(Ⅱ级以上)或因环保问题被省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实施区域限批,扣10分,另降一个等级。 |
区生态环境 分局 |
四、安全生产 |
|
园区当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扣5分;当年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扣10分,另降一个等级。 |
区应急管理局 |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2020年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为全面客观考核评价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与发展成果,努力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参照《杏花村文化旅游区2019年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制定本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评内容
遵循务实和精简原则,2020年对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主要考核评价党的建设和园区发展两个方面内容。
二、指标体系
(一)党的建设:考核指标参照《贵池区2020年党的建设考核办法》确定。
(二)园区发展:主要考核发展实效、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宣传营销、园区管理、重点工作六大类共24项绩效指标(详见附件)。
三、分值设置
本综合考评实行200分制,其中党的建设和园区发展各100分(评分细则和牵头考核单位见附件)。
四、考核组织
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唐礼虎同志任组长,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府信访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金桥投资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杏花村文化旅游区2020年度综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综合考评的组织实施。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根据考评领导小组安排,园区于2021年初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评分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党的建设自查评分表提交区委办公室)。
(二)集中复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对园区自查自评情况开展集中复核,复核结果折合成百分制计分,由各单位参与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三)上会审定:复核结果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及时提交相关会议审定。
六、结果运用
(一)根据百分制将园区考评结果分为五个等次: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A等,80分以上的(含80分)为B等,70分以上的(含70分)为C等,60分以上的(含60分)为D等,60分以下的为E等。各等次对应的奖励标准为:A等2.6万元/人,B等2.4万元/人,C等2.2万元/人,D等2万元/人,E等无奖励(人员以园区2020年7月份在编在岗职工工资花名册为准,具体到人奖励标准由园区自行研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函告园区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及奖励标准。
附件:杏花村文化旅游区2020年综合考核评价评分细则
附件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2020年综合考核评价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 分 细 则 |
牵头考核单位 |
一、党的建设 |
100 |
依据《贵池区2020年度党的建设考核办法》执行。 |
区委办公室 |
二、园区发展 |
100 |
|
|
(一)发展实效 |
25 |
1.完成财政收入1200万元得6分,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2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区财政局 |
2.实现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得6分,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2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区发展改革委 |
||
3.实际利用外资750万美元得5分,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1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
||
4.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500万元得3分,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1分);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总数1家得1分,超额完成每多增加1家加0.5分(加分上限为0.5分);新增科技创新平台1个得2分,每多增加1个加0.5分(加分上限为1分);以上3项未完成均分别按比例得分。 |
区科技局 |
||
5.实现租金收入20万元得2分,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1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区金桥投资集团 |
||
(二)招商引资 |
18 |
6.新引进项目5个得6分,超额完成每个加0.5分(加分上限为2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区投资促进中心 |
7.新引进省外亿元以上项目3个得6分,超额完成每个加0.5分(加分上限为2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
8.当年新建1个15亿元以上省外项目或2个5亿元以上项目得3分,超额完成每个加1分(加分上限为2分),未完成不得分。 |
|||
9.省外亿元以上项目到位资金17.5亿元得3分,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1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
(三)项目建设
|
18 |
10.市重点项目完成当年投资计划得6分、开工率达100%得2分,超额完成投资计划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2分),未完成和未达到按比例得分。 |
区发展改革委
|
11.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完成当年投资计划得4分、开工率和竣工率达100%分别得1.5分,超额完成投资计划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上限为1.5分),未完成和未达到按比例得分。 |
|||
12.完成当年项目谋划编制任务得3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
(四)宣传营销 |
13 |
13.年内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成功举办第五届杏花村文化旅游节得3分,未举办不得分。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14.全年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开展宣传营销活动10次得4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
15.全年游客量达50万人次得4分,未达到按比例得分。 |
|||
16.旅游区网站和微信平台运营有序、维护良好得2分,否则视情扣分。 |
|||
(五)园区管理
|
16 |
17.扎实开展优质规范旅游服务,全年无重大游客投诉事件得4分;每发生一起重大投诉事件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得分。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18.认真开展企业用工规范服务,每季度对在建施工单位用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得4分,未开展不得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得1分,未整改落实不得分;全年不发生因企业拖欠工人工资而引发的到区以上集体访得2分,每发生一起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得分。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政府信访局 |
||
19.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景点安全大检查得4分,未开展不得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得1分,未整改落实不得分;发生安全事故死亡1人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得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本项不得分。 |
区应急局 |
||
(六)重点工作 |
10 |
通过省级服务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20)、推进北大青鸟杏花村整体开发项目顺利签约(21)、完成专项债申报(22)、完成杏花村总体规划修编(23)、完成2019年度第15批次土地征收工作(24)分别得2分,未完成按项扣分。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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