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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优化完善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推进我区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区政府依据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和部门职能转变、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规范性文件出台调整废止等情形,对区级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清单、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池州市贵池区区级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0年本)》《池州市贵池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0年本)》予以公布。
本目录公布后,《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贵政〔2018〕13号)、《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贵政〔2018〕14号)即行废止。
附件:1.池州市贵池区区级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0年本)
2.池州市贵池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0年本)
2020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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