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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贵池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池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贵池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源头分类为基础,以全程管控为核心,以分类处置为关键,紧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环节”,以社区为主阵地,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社会联动参与机制,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居民广泛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双提升。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强力推动。建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位协调机制,落实街道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加强资金保障,完善考核办法与奖惩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四分法”,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做到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3.源头治理,系统运作。完善硬件设施规划建设,明确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突出源头管控,引入专业公司参与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与终端处理有效衔接,形成科学、高效的运行体系。
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聚焦垃圾分类重大事项,构建多元宣传模式,强化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和群众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面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及建筑、装修、大件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区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秋浦街道各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池阳、清风、杏花村及江口街道至少1个社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22年底,实现城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基本构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市民基本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体系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识别基本内容(“四分法”)。投放时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容器上注明的标识进行投放。城区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充电电池、扣式电池、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杀虫剂、日用化学品、胶片及相纸等;
厨余垃圾(湿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包括剩菜、剩饭、菜叶、蛋壳、瓜果皮核、茶渣、骨头、腐肉等;
其他垃圾(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2.合理设置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坚持“因地制宜、方便居民、美观实用”原则,结合居民小区网格化管理需要,按照高层建筑每300-500户、多层建筑每200户左右标准,设置一个分类集中定时投放点,配备满足居民分类投放需求的分类收集容器。集中投放点建设应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工程招标工作,各试点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设施的日常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街道、社区负责设施的日常管理。
集中投放点建成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开展“撤桶并点”行动,撤除小区内所有垃圾收集容器,统一使用集中投放点。
3.广泛组织开展源头分类和定时定点投放督导工作。由街道、社区负责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楼栋长、物业保洁员组成垃圾分类督导队伍,通过发放指导手册、上门入户宣传和桶站边值守督导等方式,引导督促居民做好家庭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并在规定时间到集中投放点正确投放。
(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
1.可回收物。采取预约或定点方式,由经相关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环卫企业分类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
2.有害垃圾。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的方式,由有资质的收运企业采用专业车辆进行分类收运至无害化处理厂。
3.厨余垃圾(湿垃圾)。商业街、沿街门店等产生的厨余垃圾,由授权特许经营的企业采用专业车辆直接运输至末端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居民小区产生的厨余垃圾,由环卫服务机构、物业公司或社区运输至指定交投点,再由授权特许经营的企业采用专业车辆运输至末端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其他垃圾(干垃圾)。由环卫服务机构、物业公司或社区按照现行的生活垃圾收运方式进行转运处置。
5.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由垃圾产生人或物业公司、社区委托的市场化运营公司,采用专业运输车辆运输至指定的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场所。
6.大件垃圾。由市场化运营公司通过专业运输车辆,运输至指定的大件垃圾处理场所。
(三)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
1.建立区长牵头领导的工作机制。成立以区政府区长任组长的贵池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区各单位和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责任机制,层层压实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职责分工,强化工作协同。
2.建立党建引领、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以“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任务清单、党员示范岗创建内容及全区党员学习必修内容。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开展分类实践、入户宣传、志愿服务工作,组织辖区在职党员及老党员带头示范、分片包干。建立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物业企业、业委会合力抓实的工作格局。
3.建立区领导和区直部门包保督导责任制。联系街道的区级领导和联系社区的区直单位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包保督导责任人,要安排专人到包保街道、社区检查、指导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包保社区落实垃圾分类相关工作部署,帮助协调解决包保社区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督导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实现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4.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收集、驳运的义务,严格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杜绝驳运环节混装混运。
5.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强制分类倒逼机制。即“不分类,不收运”和“乱偷倒,严处罚”。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首次告知整改,整改后收运;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予以收运,并移交区城管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
6.建立垃圾分类督查考核机制。根据年度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要求,研究制定监督考核机制,注重专业考评,增强考评力度,严格考评手段,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区级对街道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街道对社区考评每月不少于1次,督查考评结果在区级媒体上公示;区住建、教体、卫健、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对行业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7.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机制。街道、社区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扫码积分奖励制度。有条件的小区物业可提供垃圾袋供住户分类使用,试点期间(6个月),每月可提供垃圾袋2卷用于积分兑现。
(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1.开展多元化宣传。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垃圾分类的重要讲话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利用致居民的一封信,组织分类督导员、志愿者上门入户宣传;通过开展桶边督导和现场宣讲示范,普及垃圾分类基本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
2.加强分类知识培训。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组织辖区范围条块内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教师、新闻从业者、物业人员等有关人员参加垃圾分类专项培训;区委宣传部牵头成立垃圾分类宣讲队,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法规政策宣讲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垃圾分类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3.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全面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全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德育教学内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打造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
三、实施范围
(一)全区党政机关、文旅、卫生、金融等单位以及民间团体和非公组织。
(二)本着“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的原则,2020年明确秋浦街道(整个辖区)、池阳街道烟柳园社区、清风街道汇景社区、杏花村街道城西社区、江口街道锦绣苑社区为试点区域,待形成可复制经验后,全面铺开。
四、实施步骤(试点区域)
(一)宣传发动,明确责任(2020年7月底)。7月底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解,制定监督考评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议,完成首批培训及前期宣传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立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和区城管执法局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在区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协调及监督考核工作。
2.开展业务培训。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街道、区直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市级培训,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印发学习材料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各街道对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人员(含督导员、保洁员、志愿者等)开展培训。区直单位对各自部门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开展培训。
3.开展集中宣传。重点开展“五进”活动。(1)进学校。区教体局牵头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2)进社区。各街道通过致居民的一封信、户外广告(宣传单页、海报)等,将宣传触角延伸到社区、小区和企业。(3)进机关。区文明办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引导督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开展垃圾分类。(4)进家庭。各街道、社区开展上门宣传指导,将垃圾分类的意识、知识传递到每一个家庭。(5)进商场。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以超市、商场为宣传阵地,营造浓厚氛围。
(二)完善设施,建立体系(2020年8月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在8月份全面实行。(1)抓好集中投放点建设,街道按照有关要求建好集中投放点,完成“撤桶并点”,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2)各主管部门督促所属行业企业(城市道路、公园广场、旅游景点、车站等公共场所)完成垃圾分类硬件配置;(3)抓好“收、运、处”体系建设,各街道、单位建立督导员队伍,落实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建筑装修及大件垃圾由专业化收运处置公司规范处置,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处置全过程完整闭环。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全面动员部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研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强化协调调度,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得到有效落实。
(二)强化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区级财政足额安排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确保有钱办事。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文明创建、城市治理、物业管理服务等各类考核评价体系,并加大分值比重,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层次约谈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全过程监督。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的浓厚舆论氛围。夯实校园教育根基,将垃圾分类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体系,编制专门教材,落实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树立典型人物,不断引领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
附件:1.贵池区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贵池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3.区直单位督导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安排表
附件1
贵池区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胜利
副组长:斯 文
成 员:邱 峰(区政府办公室)
陶小锋(区委办公室)
许友信(区发改委)
吴福安(区委宣传部)
胡 敏(区文明办)
周 锋(区直机关工委)
胡淑秀(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
刘自斌(区教育体育局)
喻卫平(区财政局)
李春道(区城管行政执法局)
叶安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志勇(区生态环境分局)
丁英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陈胜利(区交通运输局)
刘中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纪良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章胜国(区卫生健康委)
方锡友(区市场监管局)
刘杨帆(团区委)
刘丽华(区妇联)
王学敏(秋浦街道)
曹立华(秋浦街道)
吴新亮(江口街道)
吴岳胜(杏花村街道)
吴志龙(清风街道)
刘兴维(池阳街道)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李春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事管中心各抽一人,区城管执法局抽二人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
附件2
2020年贵池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责任单位 |
任务分解 |
完成时限 |
区委办、区政府办 |
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的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建立高位协调机制。 |
2020年7月 |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区委区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
2020年7月 |
|
建立区直单位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包保机制。 |
2020年7月 |
|
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街道、区直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分值不低于1%)。 |
2020年12月 |
|
区发改委 |
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有关项目的核准、备案和审批工作。 |
2020年7月 |
区委编办、区城管执法局 |
成立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 |
2020年7月 |
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区城管执法局 |
建立区级垃圾分类工作专班。 |
2020年7月 |
区直机关工委 |
坚持党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考评内容,对区直机关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常督查,并对全区干部职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活动。 |
2020年7月 |
指导街道社区组建垃圾分类老党员、老干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区老党员、老干部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
2020年7月 |
|
区委宣传部 |
制定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普及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引导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好人好事,并对反面典型予以曝光。 |
2020年7月 |
区教体局 |
制定学校垃圾分类教育实践工作方案,加强中小学生垃圾分类知识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知晓率、参与率。 |
2020年9月 |
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教材和知识读本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垃圾分类知识轮训,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
2020年9月 |
|
开展学龄前儿童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启蒙教育,编印幼儿园垃圾分类知识读本,推动垃圾分类启蒙教育进幼儿园。 |
2020年9月 |
|
责任单位 |
任务分解 |
完成时限 |
区文明办 |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创建和文明单位检查考核内容。 |
2020年12月 |
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以“我们的节日”为载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活动。 |
2020年8月 |
|
建立志愿者队伍,发动义工、志愿者、退体人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活动。 |
2020年7月 |
|
区财政局 |
将生活垃圾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并对项目资金实施监管。 |
2020年7月 |
区住建局 |
配合街道社区合理设置居住小区装修垃圾暂存点,引导居民、物业公司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和投放。 |
2020年7月 |
加强本系统建筑施工垃圾的收运处置管理,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
长期 |
|
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体系。 |
2020年8月 |
|
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 |
长期 |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专项支持政策,确保有害垃圾规范收运处置,维护环境安全。 |
2020年8月 |
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 |
长期 |
|
区卫健委 |
实现辖区内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
2020年8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负责督促餐饮企业做好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工作,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及餐饮服务等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用厨余垃圾的行为。 |
长期 |
强化农贸市场有机垃圾的源头分类投放和收集,提高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
长期 |
|
区直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 |
负责开展全区区直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指导协调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对全区党政机关开展监督、管理和考核。 |
长期 |
团区委 |
负责组织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长期 |
区妇联 |
结合特色家庭创建工作,引导家庭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
长期 |
区经信局 |
加快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连接通道,督导企业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机制。 |
2020年8月 |
责任单位 |
任务分解 |
完成时限 |
区城管执法局 |
制定贵池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投放工作导则、投放指南等指导性文件。 |
2020年7月 |
牵头组织街道、区直单位有关人员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培训。 |
2020年7月 |
|
制定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和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验收标准。 |
2020年7月 |
|
对街道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纳入街道城市治理考核内容。 |
长期 |
|
配合街道和有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垃圾强制分类普法、执法力度。 |
长期 |
|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层次约谈机制,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
长期 |
|
池阳街道 秋浦街道 清风街道
杏花村街道 江口街道 |
负责社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指导、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长期 |
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2020年7月 |
|
在试点示范基础上,积极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范围。到2020年11月底,各街道实现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秋浦街道所有社区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其他街道建成一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 |
2020年11月 |
|
2020年8月底前,完成小区垃圾分类亭规划建设撤桶并点工作,确定专业收运处置机构,督导小区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 |
2020年8月 |
|
开展垃圾分类业务知识培训,对社区工作人员、老党员、志愿者、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环卫工人等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建设一批小区垃圾分类指引牌、标识牌和宣传教育阵地。 |
2020年7月 |
|
建立垃圾分类保障机制。一是在街道社区配备专兼职人员;二是建立督导员队伍,完善督导员制度,加强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督查指导;三是经费保障到位,对督导员队伍给予适当经济补贴,激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
2020年8月 |
附件3
区直单位督导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安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社区 |
1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池阳街道秀山社区 |
2 |
区投资促进中心 |
|
3 |
第十六中学 |
|
4 |
区统计局 |
池阳街道古舜社区 |
5 |
城西小学 |
|
6 |
区老干部服务中心 |
|
7 |
区政府办 |
池阳街道南馨园社区 |
8 |
区总工会 |
|
9 |
第二中学 |
|
10 |
区委宣传部 |
池阳街道烟柳园社区 |
11 |
区文明办 |
|
12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13 |
区人大办 |
池阳街道秋江社区 |
14 |
杏花村小学 |
|
15 |
市二院 |
|
16 |
区城管执法局 |
池阳街道清风社区 |
17 |
区信访局 |
|
18 |
第三中学 |
|
19 |
区委组织部 |
秋浦街道湖心社区 |
20 |
南湖小学 |
|
21 |
区直工委 |
|
22 |
区文旅局 |
秋浦街道月亮湖社区 |
23 |
区文化馆 |
|
24 |
区文化艺术中心(黄梅戏剧团) |
|
25 |
区林业局 |
秋浦街道孝肃社区 |
26 |
区苗圃 |
|
27 |
市森林公安贵池分局 |
|
28 |
区税务局 |
秋浦街道九华社区 |
29 |
区卫生监督所 |
|
30 |
城关小学 |
|
31 |
区财政局 |
秋浦街道翠微社区 |
32 |
区国库支付中心 |
|
33 |
区政府采购中心 |
|
34 |
区委办 |
清风街道府学社区 |
35 |
区党史研究室 |
|
36 |
区工商联 |
|
37 |
区纪委监委 |
清风街道百荷园社区 |
38 |
区公路运管所 |
|
39 |
区融媒体中心(区新闻中心) |
|
40 |
区交通运输局 |
清风街道东湖路社区 |
41 |
市中医院 |
|
42 |
区公安分局 |
|
43 |
区农业农村局 |
|
44 |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
清风街道城北社区 |
45 |
区档案馆 |
|
46 |
区扶贫开发局 |
|
47 |
区卫健委 |
清风街道汇景社区 |
48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
49 |
区气象局 |
|
50 |
区教体局 |
清风街道沿江社区 |
51 |
区司法局 |
|
52 |
区文联 |
|
53 |
贵池供电公司 |
清风街道翠百社区 |
54 |
区科技局 |
|
55 |
实验小学 |
|
56 |
区民政局 |
杏花村街道杏花村社区 |
57 |
区社会福利院 |
|
58 |
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
59 |
区发改委 |
杏花村街道杜坞社区 |
60 |
区科协 |
|
61 |
区供销社 |
|
62 |
区人社局 |
杏花村街道池口社区 |
63 |
区地方公路局 |
|
64 |
池口小学 |
|
65 |
区经信局 |
杏花村街道城西社区 |
66 |
团区委 |
|
67 |
区血防站 |
|
68 |
区政协办 |
杏花村街道孔井社区 |
69 |
区医疗保障局 |
|
70 |
区高速办 |
|
71 |
区委政法委 |
杏花村街道长岗社区 |
72 |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
|
73 |
区铁路办 |
|
74 |
区审计局 |
杏花村街道十里社区 |
75 |
区残联 |
|
76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77 |
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 |
江口街道锦绣苑社区 |
78 |
区公务车辆管理服务中心 |
|
79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80 |
池州高新区 |
江口街道先进社区 |
81 |
区疾控中心 |
|
82 |
区妇幼保健中心 |
|
83 |
区检察院 |
江口街道查村社区 |
84 |
第八中学 |
|
85 |
滨湖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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