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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朱涛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唐琳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倪佩服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审计局副局长 职务;
潘良成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副局长,免去其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汪志娟同志任区非税收入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汪志强同志任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国库 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钱立志同志任区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免去其区政府采购 中心主任职务;
王世祥同志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竹同志任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 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媛同志任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 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胜利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宜春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方琪同志的区城市管理局(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副局长职务;
免去曹传生同志的区非税收入管理处主任职务。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
2025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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