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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天湖风景区、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朱珲同志任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程康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副局长职务;
鲍胜满同志任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房屋征收技术服务所所长职务;
吴鹏程同志任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何东同志任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施立刚同志任区职业学校副校长;
章秀萍同志任平天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
刘艳平同志任区房屋征收技术服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余本成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衙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海棠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涓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义海同志的秋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钱红芳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帆同志的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祖桃红同志的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饶云永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桂军同志的秋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姜洁清同志的区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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