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确保校园内师生的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校园内人车分流制度。行人从东大门出入,车辆从西门通行。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校园内所有师生、员工及来访人员。
三、具体规定
(一)车辆行驶区域
1. 校园内设置专门的机动车道,标识清晰,一般沿校园周边或指定路线行驶。
2. 机动车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3. 送货车辆、工程车辆等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校园,并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和停放。
(二)行人行走区域
1. 校园内设置明显的人行道,连接教学楼、宿舍、图书馆等主要场所。
2. 人行道应保持整洁,无障碍物,方便行人通行。
3. 学生上下学、课间休息等时段,应优先保障行人在人行道上的通行安全。
(三)交通标识与设施
1. 在校园内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包括限速标志、禁止鸣笛标志、人行横道标志等。
2. 安装必要的交通设施,如减速带、隔离栏等,以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3. 定期检查和维护交通标识和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车辆管理
1. 教职工车辆和来访车辆需办理校园通行证,并按照规定停放。
2. 严禁在校园内乱停乱放车辆,违反规定者将予以处罚。
3. 校园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限速,严禁超速行驶。
(五)安全教育
1. 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演练,让师生熟悉人车分流的规定和应急处置方法。
3.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四、监督与处罚
(一)学校安保部门负责对校园内人车分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违反人车分流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
(三)对因违反人车分流制度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办负责解释。
池州市第八中学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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