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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MB1022404F/201402-00001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贵池区秋浦街道地震应急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4-02-17
生效日期: 2014-02-17 废止日期: 2029-12-31

贵池区秋浦街道地震应急预案

阅读次数: 作者: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 来源:贵池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2-17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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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领导,确保地震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池州市贵池区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街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一旦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或破坏性地震发生,秋浦街道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工作,组织救援,安置灾民、维护稳定,保障灾区基本生活。我街各社区及各应急小组必须立即自动按照本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充分发挥职能,确保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条   各社区和机关工作人员,都有参加地震应急工作的义务。

 

第二章 应急机构

第三条   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或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成立秋浦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全街的地震应急工作。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委:陈 

指挥长:黄晓明

副指挥长:吴良发  纪光宝

  员:其他党政班子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街的抗震救灾工作,由纪光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宣传预防组、抢险救援组、生活救助组、后勤保障组等四个应急工作组。

第五条   各工作组接受秋浦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领导。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六条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其中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任:纪光宝

人员:章晓富  吴小英  刘爱萍   

职责:

1 .发布各项抢险救灾命令、指示和决议;

2 .组织指挥抢救伤员和被埋群众;

3 .指挥协调疏散安置灾民;

4 .勘查收集灾情并向上级及时报告受灾情况;

5 .做好全区灾后救灾救济和生产生活安排;

6 .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

第七条   宣传预防组

组长:梅根友

成员:王    吴小英  各社区书记

职责:

1 .宣传防震、减震有关科普知识;

2 .组织各社区针对居民开展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开展有关疏散演习;

3 .研究制定有关抗震、防震预案,指导各社区熟悉相关预案内容;

4 .督促、检查各社区应急措施和救灾物资的储备落实情况;

5 .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抢险救援组

组长:盛锦如

成员:金仁兴  孙贵桐  王长根  包春林  叶劲松

          方鸿逊  蒋文南  胡宇坤   

      钱芬芳  胡宝娣  陈慧芳  孙彩霞  孙会兰

职责:

1 .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或受破坏性地震袭击后,迅速赶赴各受灾重点地区,疏散人员、抢救伤员和被困群众;

2 .配合有关部门恢复交通、通讯、电力、供水等重要设施;

3 .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其它各种紧急情况。

第九条   生活救助组

组长:吴 

成员:杨晓凤 杜境祥 吴志红 刘秀英 刘汉叨 章延安

职责:

1 .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和储备;

2 .制定救灾救助款物分配方案,负责救灾救助款物发放、管理工作;

3 .安排灾民生活救济、临时住处的安排以及生活必需品发送等工作;

4 .负责收集、调查、核实地震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 .负责对因灾造成死亡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统计造册,负责按殡葬管理规定妥善安葬因灾死亡人员和做好善后工作;

6 .负责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

7 .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   后勤保障组

组长:纪良满

成员:吴小英 刘爱萍 章曙生 吴国超 王招贵

职责:

1 .确保各类、各级通信管道畅通,确保各类信息及时畅达;

2 .确保应急车辆的使用;

3 .确保指挥部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

4 .确保街道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档案安全等);

5 .落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务。

 

第四章 避难场所安排

第十一条   根据各社区现状,按就近、便利的原则,对各社区临时避难场所作以下安排,一旦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或受破坏性地震袭击后,各社区迅速组织群众疏散。

翠微社区:球场

湖心社区:湿地公园

九华社区:区人武部

孝肃社区:烟柳园

月亮湖社区:南门空场(拆迁空地)。

 

第五章 工作纪律及要求

第十二条   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或受破坏性地震袭击后,全体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集中地点——毓秀门广场,听从调度、指挥。各社区工作人员同时赶赴各社区办公地点集中,并组织群众疏散。

第十三条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手机畅通,通讯中断情况下,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每天要保持与指挥部人员联系两次以上。

第十四条   在抗震救灾中,街属各单位人员、物资,应无条件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调配。

第十五条   当区人民政府宣布进入临战应急时,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工作,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街道临震和震后一切应急工作,均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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