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MB1022404F/202101-00022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秋浦街道应急管理总体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1-0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秋浦街道应急管理总体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和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防处并重、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
(三)编制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办法》以及市、区关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预案。
(四)区域概况
秋浦街道面积8.8平方千米,现辖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居20194户、人口59578人。辖区内有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33个,个体商业网点2714个。辖区内有2所小学、1家医院。人员密集场所有远东商贸城、温州商贸城、东街小商品批发市场。
(五)事件内容分类
随着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各种影响发展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时有出现,发生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的概率较高。预案所称应急工作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危害社会、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公共危机等事件:
(1)可能发生强降雨、汛情、地震和生物灾害等引起的自然灾害事件。
(2)可能发生的市政、交通、消防、水电等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故。
(3)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疾病、大范围人身安全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4)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斗殴、暴力袭击,民族宗教、职业危机(失业停业)等社会安全事件。
(5) 可能发生的垃圾倾倒、化学污染物排放,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生态污染事件。
(6) 其它公共应急事件。
(六)应急响应分级
级别 |
应急事件等级(预警色)
|
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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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
Ⅰ级
(红色) |
在秋浦街道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发生,事态发展难以控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国内外影响特别重大,需报请区政府或更高一级部门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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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
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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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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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发生,事态发展可控性不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重大,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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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
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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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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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态发展可控性较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较大,需由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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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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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
(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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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事业单位、机关、施工工地、公共场所、居民区范围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不大,事态发展牵头处置部门可以控制,需由应急办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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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分级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可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及预警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原则上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预警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七)应急预案体系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秋浦街道制定的总体应急预案是本区域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是由职能部门牵头,为应对危害严重或影响范围广,需多个部门按职责协同处置某种突发事件而制定的行动计划。
3、单位应急预案。是指辖区内学校、商贸城、大型超市、宾馆、公寓、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
4、大型活动预案。相关部门组织大型活动时,应对有可能出现的踩踏等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八)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秋浦街道管理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或部门及时修订并报
上级审定、备案。各类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领导
秋浦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秋浦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秋浦街道党工委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和责任主管。
(二)领导机构
根据要求,成立秋浦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内的应急工作,决定和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组 长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九华路派出所所长
齐山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其他班子成员、社区党委书记。
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审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3)开展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在上级相关组织领导下开展较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
(4)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区级和市级支援;
(5)对各社区及相关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比;
(6)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三)办事机构
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主 任:街道分管应急工作党政领导
副主任:街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社区安全员
应急办主要职责:
(1)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应急预案;
(2)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
(3)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承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四)相关单位
社区、各单位均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承担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即时处置,承担相应的应急工作,协助应急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五)联动机制
建立并加强与相邻街道、区有关部门的协同应急联动的机制和网络。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应急工作的先期处置工作。
三、预测预警
(一)建立数据库
1.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因素建立档案。
一是建立与完善管辖区域内的道路、河道、桥梁、水电等市政公共设施的基础档案;
二是建立区域内企业和单位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档案;
三是重点完善易燃、易爆和涉及医药食品安全企业的信息及内部机制档案;
四是街道、社区、村级人员数量、应急安全设备设施等情况;
五是对其他应急事件有关的情况建立档案。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
街道、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提高警惕,做好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重大信息,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3.人力物力储备
各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应组建一定规模的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好相应的应急工具、抢险物资和后勤保障物资,建立与城区内曙光救援队、蓝天救援队的联系。
(二)信息报告
1、迅速报告信息
一旦掌握和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有关单位和所在社区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应急办,市民有义务通过110、119报警或其它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池州气象台一旦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或发布其他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有关单位和所在社区要准备足够人工及抢险工具。
2、严格报告制度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在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并在半小时内向应急办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经过、目前情况和处置情况等。
3、跨区域信息通报
应急办要与相关单位与职能部门(民间救援队伍)加强协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三)预警机制
1、预警建议
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预案所确定的预警等级提出预警建议。
2、预警处置
进入预警期后,应急领导小组在报请上级领导部门同意后,可视情况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必要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避险和防灾减灾常识;
(3)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并优先保障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的生命安全;
(4)组织应急联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视情况动员后备人员;
(5)调集、筹措所需物资和设备;
(6)加强治安管理,确保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稳定社会秩序;
(7)特殊情况下,可在报请区应急部门同意的同时,应采取果断措施阻止事态的发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四、应急响应
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态,应充分考虑有效防范和应对的需求,作为特殊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响应等级并加强情况报告。
(一)安置程序和方法
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和所在社区有进行即时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相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即时应急处置。应急办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同时向区应急办报告。
2、扩大响应与应急处置
(1)扩大响应的确定
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应急情况,尤其是出现跨区域、大面积和可能发展为严重危害的态势时,应急领导小组报请街道党工委直接启动总体预案。
(2)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尤其是进入应急状态后,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令,立即调动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确保应急处置行动的有效进行,并采取下列措施:
①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等救助措施;
②迅速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社会治安等控制措施;
③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等保护措施;
④组织协调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提供生活必需品等安民措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3)现场组织指挥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和事态发展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依照相关预案的规定负责开设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救援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主要负责现场应急联动处置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
①划定警戒线,对交通进行管制;
②紧急疏散人员,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
③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④组织协调道路、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设施的抢修;
⑤安置有关人员,保证基本生活;
⑥实行24小时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⑦保护现场,由有关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事故原因调查;
⑧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编写处置工作简报;
⑨采取法律、法规和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措施。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有关信息报告
应急处置期间事件发生的单位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社区应根据需要实行值班制度并每日向应急办报告。
2、现场信息采集
现场信息包括人员伤亡、失踪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员情况、危险源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医救情况、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和现场救援队伍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现场信息由现场指挥部采集,及时向应急办报告。
(三)应急结束
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承担事件处置工作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现场指挥部,需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按照事件等级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区应急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民政部门应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组织协调对接,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等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二)调查总结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秋浦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区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区政府作出报告。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三)加强保障
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四)加强宣传
应急办应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发放防灾手册,增强公民危机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所属单位和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及机关有关部门,要经常性地进行工作检查,确保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在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力等因素而造成突发公共事件后果的单位和有关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将追究必要的责任。
六、附 则
本预案由秋浦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成文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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