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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718E/202007-00070 组配分类: 灾害处置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贵池区多措并举做好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1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贵池区多措并举做好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工作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7-1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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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必须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受灾群众所在的村组干部为成员的集中安置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设立宣传协调组、卫生医疗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具体工作务必明确到人,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二、完善功能设置。一是确保住得安心。集中安置应有足够的空间安置床位(铺),并考虑安置群众的性别、民族、年龄等要素,尽量按照家庭(户)安置。对未按家庭(户)安置的,男女应分开安排。对于伤病员、老人、婴幼儿要安排家庭成员住在一起,便于照顾。二是确保吃得放心。集中安置点要确保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保证受灾群众能吃到热饭菜、喝到开水,保证受灾群众卫生用水需要。三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集中安置点要提供必要的降温设施和生活物资,同时要根据受灾群众实际情况,及时购置发放妇女、婴幼儿等特殊人员的必须生活用品。四是保障基本医疗卫生。集中安置点应配备医护人员和常用药品,确保受灾群众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按要求对安置点区域开展卫生消杀,每日组织受灾群众量体温,并做好登记,遇有情况及时处置上报。集中安置点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公用厕所,并规范垃圾管理。五是保障公共秩序安全。集中安置点要设立治安维护室,加强巡逻和值班。要做好舆情信息引导工作,制止谣言传播,教育受灾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对负面舆情要及时正确处理。六是做好受灾群众心理疏导工作。集中安置点要及时组织开展受灾群众心理疏导工作,减缓受灾群众心理压力,稳定受灾群众情绪。

三、加强安置点管理。一是做好受灾群众登记审核。建立集中安置人员登记制度并规范管理,掌握救助对象的户数、人数及相关情况。二是负责救灾物资管理发放。要设立救灾物资管理发放原则、程序和标准,确保救灾物资管理规范、发放及时、公平、公正、公开。三是落实值班制度。要按照岗不离人、24小时服务受灾群众的原则,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值守,并公布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确保受灾群众在需要帮助时能得到有效帮助。四是搞好环境卫生。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家养成环保、卫生的习惯。要明确工作人员清扫的时间、范围、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集中安置点干净整洁。五是设立标识标牌。集中安置点及其周边要设置安置点标志、人员疏导标志和安置点功能分区标志。在各功能区醒目位置张贴标示牌。便于受灾群众方便快捷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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