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6113/201909-00012 | 组配分类: | 法规标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继续推进贵池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9-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继续推进贵池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管委会,专项办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继续推进贵池区服装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快服装企业承接点租赁合同签订,依法依规关停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拒不搬离企业,规范管理延期搬离企业过渡经营行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各相关单位对照贯彻落实。
一、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相关街道安排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并相应建立宣传、维稳、巡查等相关组织,相关执法部门要组建固定的执法队伍,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和执法。
2.全面宣传、加强监管。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本项工作,要及时将文件精神宣传到每个企业,督促企业限期搬离或按时与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对于延期搬离的企业,要严格监管企业生产规模,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即查即改。其他镇、街道,要严格监管本辖区的服装企业,按照主城区治理要求,遵循“严格控制增量,全面清理存量”原则,规范管理服装行业。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气氛、正面引导,重点宣传秋江承接点建设以及主城区服装企业规范化经营情况。
3.严格标准,联合执法。全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点多面广,数量众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复杂,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职能部门对于拒不整改,拒不停业,拒不搬离的场所,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和强制措施,予以关停。对街道层面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汇报,由专项办统一协调部署,采取集中行动,全面治理全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小、散、乱”的现象。
4. 规范指导,依法办理。目前,主城区外迁服装企业数量较多,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仍存在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和街道要针对企业开展指导和监督,进一步落实整改。同时,开设绿色通道为外迁落户的服装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应证照,保证企业正常生产。
5.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各单位落实情况,请每周上报专项办,并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分工的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1.8月底前完成主城区服装企业与金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签订工作。责任单位:相关街道。
2.8月底前完成主城区未提交延期申请且按期不搬离服装企业依法依规关停工作。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专项办成员单位。
3.9月底前完成主城区已搬离服装企业及带有招工信息未搬离服装企业广告牌拆除工作。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相关街道。
4.监督和控制主城区延期转移服装企业地址、机器和人数规模变化情况,建立行业举报机制,对私自扩大经营的企业立即停产整顿。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相关街道。
5.检查和指导主城区延期转移服装企业消防隐患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相关街道。
6.检查和指导主城区外迁落户服装企业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办理主城区范围外服装企业相关证照办理。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
7.指导和协调专项办各项工作,组织和召集各类工作调度会及工作简报撰写。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8.专项治理期间内,做好服装企业和企业宫人的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单位:相关街道。
9.开展服装企业用工招聘会,积极搭建已搬离主城区服装企业的用工平台。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0.做好专项治理工作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工作。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贵池新闻中心。
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消防安全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主送:马胜利区长、唐礼虎常务副区长、池州高新区管委会、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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