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4X7/201908-00014 | 组配分类: | 预警提示信息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殷汇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高温天气安全生产防范提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8-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 有限空间作业防范要求:
1.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3.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
4.必须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
5.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
6.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监护人员。
7.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
8.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二、接触粉尘作业防范要求:
1.有效通风和除尘,禁止明火。
2.在设备外壳设泄压活门,采用爆炸遏制系统。
3.对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厂房要按照防爆技术等级进行设计,单独设计通风、排尘系统。
4.湿式打扫车间地面和设备,防治粉尘飞扬。
5.保证系统的密闭性,必要时对密闭容器或管道中的可燃性粉尘充入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以减少氧气的含量,抑制粉尘的爆炸。
6.应该采用非活性粉尘的方法,如加强机器的维护保养,在新建厂房车间时,要采用先进的建筑材料,保留足够的泄压面积和通风设施。
三、接触有毒有害气体作业防范要求:
1.加强相关工作岗位人员的个人保护意识,观察风向,做好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防护。特别是直接或间接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人员,必须加强人身保护及监护工作。
2.检维修作业时,要佩戴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安全防护用品,尤其注意有伤口或伤口未愈的,避免接触有毒物质。关键部位作业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治理有毒有害气体“跑冒滴漏”,保持现场环境质量。
4.凡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研究制订施工方案,提出明确安全要求,制订详细的安全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5.进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必须采取清洗、通风、取样分析、检测等措施,施工中按要求戴呼吸器或防毒面具,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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