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6742429118/201305-00014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秋江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名称: | 关于印发《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3-05-17 | |
生效日期: | 2013-05-17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各村(居)、各中心学校、中学:
现在正值天气炎热时期,随着暑假来临,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嬉水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高度重视,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1、各村(居)要建立专人巡查制度。对村内的池塘、大沟、河道等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地方实行巡查制,严禁青少年儿童下水游泳。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
2、各校要建立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在离校前组织开展一次“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议、印发《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溺水事件、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并要求把《一封信》张贴在家里醒目的位置,时刻提醒家长和儿童安全的重要性。
3、建立家访帮扶制度。各村(居)、各校对辖区内的青少年儿童进行摸底登记,父母在家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家访,要求父母知道孩子去向的同时并保证孩子的安全;对留守儿童建立帮扶制度,履行父母的安全监管职责。
三、开展排查,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1、各村(居)重点对辖区内危险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详细的排查。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设立安全警示牌。
2、对报废的机井、废塘当中的土井予以填埋,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3、对喜好游泳的少年,要求其监护人或帮扶人严加看管,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他们“会游泳、不会出事”的麻痹思想。
四、多方联动,共同做好学生溺水防范工作
各村(居)、各校、民政、妇联、团委等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从各个环节、细节抓起,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游泳安全。切实增强学生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确保中小学生的安全。
秋江街道办事处
二0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