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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6742429118/202507-00079 组配分类: 法规标准
发布机构: 贵池区秋江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防台风十二招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04
生效日期: 2025-07-04 废止日期: 2029-12-31

防台风十二招

阅读次数: 作者:贵池区秋江街道办事处 来源:贵池区秋江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7-04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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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收听、收看、了解台风最新信息。

二、固定好阳台花盆、空调室外机、户外广告、雨篷等高空易吹落、吹倒物件。

三、停止高空作业、户外危险活动。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

四、不在危()房、工棚、临时建筑、脚手架、电线杆、树木、广告牌、铁塔、围墙及玻璃门、玻璃窗等地点避风避雨。

五、危()房、低洼地及其他危险区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六、幼儿园、托儿所等临时停课。停止各种露天集体活动。

七、警惕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八、储备日常生活必需品。

九、切断各类电器电源防止雷击。

十、关闭门窗,不随意外出。

十一、确认撤离地区安全后,才可返回。

十二、检查煤气、自来水、电器设备,确认安全,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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