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38Y/202006-00031 | 组配分类: | 日常监管信息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开展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贵教体基〔2020〕22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中心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池教体基 〔2020〕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贵池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成立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中心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各民办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年度检查工作。
二、对象
审批设立超过6个月的民办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三、时间
2020年6月8日开始。
四、检查内容
1.对照《池州市民办中等以下学校年检指标体系(试行)》,检查重点主要是党建思政、办学条件、资产财务管理、办学行为、创新特色方面情况。
2.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区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短板开展年检,推进问题解决。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1.民办学校要对照《池州市民办中等以下学校年检指标体系(试行)》,整理佐证资料,逐条自评,据实赋分,形成年度报告,并按照民政部门要求完成年检平台的网上填报工作。
2.年检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类,赋分75分以上,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在该年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资不抵债的,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违反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严重违规招生、违规办学、予以通报的民办学校本次年检均应定为不合格。
3.对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学校,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出具限期3个月的整改意见书,学校应按照要求整改,并在3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区教体局对整改情况组织核查,确实达不到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视情节严重,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年检的重要内容。对于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撤销并公告。
4.年检结果将作为民办学校评先评优、资金奖补和确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5.中心学校检查。各中心学校于6月5日前完成对辖区民办幼儿园的年度检查。
6.请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将《池州市贵池区民办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和《2019年度池州市贵池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于6月5日前报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
(五)区年检组到各民办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年度工作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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