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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838Y/201907-00011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贵池区特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7-12
生效日期: 2019-07-12 废止日期: 2029-07-12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贵池区特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1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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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我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救助工作,根据市财政局《池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池财农[2019]21号),市教育和体育局、安徽仁众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安徽省仁众教育基金会2019年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池教助[2019]127号)和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教育体育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贵教体〔2019〕7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特困大学生救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一)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

建档立卡家庭2019年新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往年未享受资助的建档立卡家庭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非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

贵池籍2019年新入学的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在校本科大学生因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给予救助。

  1. 非建档立卡家庭有民政部门颁发《低保证》并予以救助的。
  2. 父母双亡,或一方亡故且另一方未重新组建家庭,学生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3. 父母双方或一方因患重大疾病需长年医治,年度医疗支出扣取医保或农合报销后,超出上一年度职工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
  4. 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四级工伤,或残联鉴定二级伤残等级以上的。

二、救助实施

  1. 同一个申请救助对象,大学本科就读期间只能申请一次救助基金,每人资助5000元;已获得其他救助基金救助的,不得申请。
  2. 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救助全覆盖,不受名额限制。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本科学生救助,全区统一尺度,按上述第(二)项困难类型依次资助110人。
  3. 平天湖管委会清溪街道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救助纳入贵池区统一救助。
  4. 贵池籍京津沪地区就读的特困大学生救助申请材料,由所在镇街上交到贵池区教体局,经区教体局统一审核后上报安徽仁众教育基金会。

三、救助程序

  1. 符合救助条件的大学新生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和家庭特困实证材料原件,到户口所在地镇街特困大学生救助办公室领取申请表一式两份(请各镇街提前下载申请表并双面打印)。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携带学生证、户口簿和家庭特困实证材料原件,到户口所在地镇街特困大学生救助办公室领取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表》(附件1)填好后,由户籍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救助条件逐户调查、汇总审核,并编制特困大学生救助对象花名册(分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名册和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本科学生名册)。

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本科学生名册的致困原因必须真实、具体、扼要(如父、母死亡的时间、原因,疾病的名称、程度,残疾等级等),救助对象按文件第一条第(二)项困难类型等次排序。致困原因不具体或笼统、含糊的不可录入花名册,花名册上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九华农商行银行卡号等信息要准确。

  1. 区大学生救助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依据《池州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救助实施办法》进行审查,并随机抽取三分之一的申请人入户调查,然后提出救助对象的建议名单。建议名单在贵池政务信息公开网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救助对象。
  2. 救助对象确定后,由区教体局申请救助资金,从九华农村商业银行打卡发放(请申报救助的大学生提供一张本人的九华农商行银行卡卡号)。救助对象打卡发放成功后,由区教体局通知受助者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再由镇街经办人通知受助者本人。

四、申请材料清单及材料装订顺序

(一)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

  1. 申请表(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处签“该生系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 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在安徽招生考试网下载打印,仅2019年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生本人九华农商行银行卡复印件。
  3. 扶贫手册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二)非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

1. 申请表(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处签“该生符合第一项第(二)条第*款救助条件”,镇街在审核意见处未签署意见的,区大学生救助办公室不予受理)。

  1. 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在安徽招生考试网下载打印,仅2019年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生本人九华农商行银行卡复印件。

3. 家庭致困原因的实证材料。

符合文件第一条第(二)项第1款救助条件提供低保证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符合文件第一条第(二)项第2款救助条件提供死亡证明及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符合文件第一条第(二)项第3款救助条件提供病历、住院发票、诊断证明书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符合文件第一条第(二)项第4款救助条件提供残疾证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上述材料仅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余材料只提供一份。

五、申请材料上报

1.2019年特困大学生救助申报时间从2019年7月10日开始,8月12日结束,各镇街于8月13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救助对象申报材料报至区大学生救助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6108室,联系人陆寿祥,联系电话18956676108)。

  1. 各镇街将京津沪地区就读学生与非京津沪地区就读学生分开上报(在附件2备注)。
  2. 非京津沪地区就读学生,按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本科学生两类,分类上报(附件2)。
  3. 各地将花名册和一份申请表(按花名册登记顺序)装订成册(用长尾夹),花名册须另报电子版(Excel格式)。
  4. 各地用长尾夹将申请人另一份申请表与申请材料(按申请材料清单顺序)一起装订,并按花名册登记顺序整理上报。

六、有关要求

1. 特困大学生救助工作是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大特困大学生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将特困大学生救助文件转到村(社区)公开栏粘贴,提高群众知晓度,确保精准资助、精准扶贫。

  1. 为便于工作沟通,请各镇街具体负责特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的同志,申请加入贵池特困大学生救助群(群QQ:660226121),并及时修改群名片(**镇街***)

 

附件:1.池州市贵池区2019年特困大学生救助申请表

2.2019年池州市贵池区特困大学生花名册(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本科学生)

  1. 池州市贵池区特困大学生救助入户核查登记表

 

 

贵池区家庭经济特困大学生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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