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38Y/201907-00011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贵池区特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7-12 | |
生效日期: | 2019-07-12 | 废止日期: | 2029-07-12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我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救助工作,根据市财政局《池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池财农[2019]21号),市教育和体育局、安徽仁众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安徽省仁众教育基金会2019年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池教助[2019]127号)和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教育体育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贵教体〔2019〕7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特困大学生救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一)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
建档立卡家庭2019年新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往年未享受资助的建档立卡家庭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非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
贵池籍2019年新入学的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在校本科大学生因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给予救助。
二、救助实施
三、救助程序
《申请表》(附件1)填好后,由户籍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救助条件逐户调查、汇总审核,并编制特困大学生救助对象花名册(分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名册和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本科学生名册)。
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本科学生名册的致困原因必须真实、具体、扼要(如父、母死亡的时间、原因,疾病的名称、程度,残疾等级等),救助对象按文件第一条第(二)项困难类型等次排序。致困原因不具体或笼统、含糊的不可录入花名册,花名册上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九华农商行银行卡号等信息要准确。
四、申请材料清单及材料装订顺序
(一)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
(二)非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
1. 申请表(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处签“该生符合第一项第(二)条第*款救助条件”,镇街在审核意见处未签署意见的,区大学生救助办公室不予受理)。
3. 家庭致困原因的实证材料。
符合文件第一条第(二)项第1款救助条件提供低保证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符合文件第一条第(二)项第2款救助条件提供死亡证明及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符合文件第一条第(二)项第3款救助条件提供病历、住院发票、诊断证明书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符合文件第一条第(二)项第4款救助条件提供残疾证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上述材料仅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余材料只提供一份。
五、申请材料上报
1.2019年特困大学生救助申报时间从2019年7月10日开始,8月12日结束,各镇街于8月13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救助对象申报材料报至区大学生救助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6108室,联系人陆寿祥,联系电话18956676108)。
六、有关要求
1. 特困大学生救助工作是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大特困大学生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将特困大学生救助文件转到村(社区)公开栏粘贴,提高群众知晓度,确保精准资助、精准扶贫。
附件:1.池州市贵池区2019年特困大学生救助申请表
2.2019年池州市贵池区特困大学生花名册(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本科学生)
贵池区家庭经济特困大学生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