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7666/202012-00016 | 组配分类: | 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贵池区民政局三举措抓好低保专项治理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全面排查,应保尽保。开展一次低保对象全面排查,结合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及时将符合低保政策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具体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二是查处问题,规范管理。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暗访等形式,健全监管制度,规范工作台账,集中整治“优亲厚友”“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及时清退,并移交相关问题线索。三是加强宣传,接受监督。通过门户网站、综合服务窗口等,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介绍,公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长期公示低保标准、低保对象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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