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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07Y/202010-0003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开展“两节”期间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两节”期间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4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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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池州高新区管委会、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各商贸流通企业: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节前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自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9月23—9月24日)。各地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组织专班认真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填写《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详见附件)。

(二)全面检查阶段(2020年9月25—9月27日)。区经信局合同区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深入商贸流通重点领域开展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9月28—9月30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举一反三,促进问题有效解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二、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成品油流通等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防火、防爆、防碰撞、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及时整改发现安全隐患,严格防范全区商贸领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针对油库、加油站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排查,包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监控,突出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

2、商场超市和餐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针对商场超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检查,对其建筑使用功能、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条件、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开展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整治餐饮企业在瓶装液化气充装、使用、储存等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要依法责令其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并督促整改到位。

4、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秋冬季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督促企业持续强化疫情排查监测,持续强化全方位的准备,持续强化重点场所的防控,坚决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意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前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到严格检查、严格考核、严肃追究。要通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活动,确保实现“现场无隐患、操作无违规、管理无漏洞”目标。

2、严格排查,落实责任。各地要认真落实检查各项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各类问题和事故隐患,确保不留死角。要确定专人,明确职责,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强化整改,健全机制。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找出产生的根源并迅速整改,对确因特殊原因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制定绝对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照整改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倒排整改工期,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各种有效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商贸企业和员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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