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07Y/202010-00035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全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双节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政府部署要求,各单位立即对全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全区各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重点对9月份消防督查中存在消防隐患的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各镇街、管委员重点检查各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节日期间强化防范措施、是否按照专项办部署要求落实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否存在私自违规生产服装厂。检查标准按照《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20〕94号)文件、《贵池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标准》执行。
清溪街道在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要对照《贵池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参照主城区搬迁方案,立即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摸清底数,登记造册,有序推进违规服装企业转移关闭工作,同时配合区专项办开展企业抽查工作。
区专项办组织专班随机抽查服装企业生产情况,对存在消防隐患的,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规范管理。各镇街、管委会应当立即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排查,对于违规新增的服装加工企业应当做好登记,并督促搬离或转行,逾期不搬离或转行的上报专项办。对检查的企业,应当对照标准逐项排查,并填写《贵池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经通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专项办规定的程序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二)登记造册,及时动员。目前贵池区服装产业园入驻选房工作已经结束,对于同意延期搬离且未签订入园协议的企业,要在排查的同时做好登记,让企业做好停产转移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于已经签订入园协议的企业,要积极提供政策支持,帮助企业顺利完成“退城入园”工作。同时各地要严格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企业档案,掌握企业有关情况。
(三)全面宣传,加强培训。各地在工作开展期间,要及时向企业宣传火灾警示案例、督促企业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通过督促企业张贴防火宣传挂图、警示标语等方式,提醒企业负责人和员工注意消防安全。
各镇街道、管委会请于9月30日前将《贵池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底数统计表》上报专项办。
附件:贵池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消防检查记录表
区服装等来料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抄送:唐礼虎常务副区长、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区经信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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