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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8575/201802-00002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梅街镇城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2-07
生效日期: 2018-02-07 废止日期: 2029-12-31

梅街镇城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阅读次数: 作者:梅街镇 来源:梅街镇 发布时间:2018-02-07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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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城乡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83 号)和《贵池区城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重大设施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平稳、和谐稳定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二、排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城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对象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水利设施、电力通讯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乡危旧房屋等六个方面,具体范围为:

(一)基础设施。包括城镇道路桥梁、供水、排气、供气、供热、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加气站、油气储运设施等。

(二)交通设施。包括公路、铁路、水运、航空交通设施,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及码头服务区,物流配送中心,城乡公共交通等工程。

(三)水利设施。包括水库、涵闸、排灌泵站、堤防等工程。

(四)电力通讯设施。包括变电站(所)、输电线路、城乡供配电设施,通讯网络与基站等工程。

(五)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院、文化体育馆、旅游景区,停车场(亭),加油站、电梯、校车,商场、消防设施、邮政设施、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工程。

(六)城乡危旧房屋。我镇主要是农村危旧房等。

三、排查主要内容

(一)结构安全隐患排查。使用中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乡危旧房屋是否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曾遭受自然灾害侵蚀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作出结论。

(二)建设程序排查。工程项目是否履行了规定的立项、报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交竣工验收等程序,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验收。

(三)管护及应急机制排查。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切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是否完备。重大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设计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存在重大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四、实施步骤

本次重大基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自本方案下发2个工作日内,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本部门、本辖区的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128日前,将隐患排查工作总结及城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镇城建办。联系人:马骋,联系方式:18605669022,邮箱:363869613@qq.com

(三)抽查复查阶段。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抽查复查,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23日前,将抽查复查工作总结及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附件2)报区住房城乡建委。

(四)建章立制阶段。认真治理已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档案资料,严格安全技术规程与标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行监控、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城乡基础设施的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我镇的排查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方式开展,各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排查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坚决杜绝敷衍塞责、形式主义。

(二)明确标准,迅速整改。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对象逐一建立档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组织技术安全方面的评审,对城乡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要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办法予以防范,可分别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各种有效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时限,确保整改到位,防止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

(三)加大投入,完善预案。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相关企业要结合排查情况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城乡基础设施维护所需资金,防止安全隐患酿成事故;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重大基础设施维护资金保障制度。城乡基础设施监管和运行维护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应急措施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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