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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刘街社区郑村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5-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刘街社区郑村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5-07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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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刘街社区郑村组

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实施方案

    为加强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交办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贵池、改善山区和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一件大事,认真落实我镇刘街社区郑村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工作,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刘街社区郑村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与山区扶贫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结合起来,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等基本条件的要求。在征求搬迁户意见的基础上,经过镇政府、村委会多次研究和论证后,搬迁户采取分散安置的办法,由安置户自行在地灾点以外购置、新建或投亲靠友等方式分散搬迁安置。

    二、目标任务

    贵池区梅街镇刘街社区郑村组均属于区级监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政府已经明确了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目标,刘街社区郑村组725人 。全镇725人全部采取分散安置。要求2019年汛期结束前全面完成地质灾害点7户避让搬迁及拆旧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梅街镇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工作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政 委: 汪赛荣

指挥长: 陈玉伟

副指挥长: 蒋虎飞

成 员: 周桃才 马 骋 柯国来 杜启平 胡胜学

指挥部下设工作组:

组 长: 姚家其

成 员: 姚维兵 刘江如 许鑫磊 

    (二)加强灾害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采取灵活多样样式,集中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地质灾害危险性与避让搬迁必要性,宣传党和政府的地质灾害治理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消除群众思想顾虑,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确保避让搬迁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镇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档案,真实记录地质灾害特征、威胁人口财产状况、避让搬迁实施与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坚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成立由搬迁户民主推荐人员组成搬迁工作监督小组,将搬迁安置户数、安置人数和建房补助资金发放等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政府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实施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66-4511200 )。镇党委、政府组织由镇纪委、国土、财政等部门对搬迁安置户数、人数以及资金下拨、分配和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合理安全使用。对于虚报搬迁户数、冒领搬迁补助资金和挪用资金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实行目标考核。镇政府将与各村签订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地质灾害搬迁工作目标,建立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责任制和检查考核制度。镇政府将在年终组织考核,对完不成年度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补助资金,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坚持“建一拆一”的原则。

   镇政府将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贯穿于治理工作全过程,帮助群众解决搬迁遇到的困难,同时必须坚持“建一拆一”的原则,对于已建新房、老房不拆的农户,政府必要时采取强有力措施。

    四、安置办法

   (一)确认搬迁对象。我镇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对象共有7户,为保证搬迁对象真实性,我镇已将搬迁户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认搬迁对象。

(二)安置地点选址。本着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结合实际,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将搬迁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结合起来,采取异地分散建房和购房为主,完成搬迁任务。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

地质灾害搬迁补助资金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基础上,由群众自筹,上级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资金接受群众监督,进行公示,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梅街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名单

 

队  长:陈玉伟

副队长:蒋虎飞

成 员: 郭新国、 马骋、范海胜、金鑫、钱勇、方向忠、张玉、胡胜学 、金竹、黄来忠、许凡、吴召成、桂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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