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8575/202006-00035 | 组配分类: | 监管信息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梅街镇三举措加强汛期尾矿库安全监管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对全镇6座尾矿库进行汛前检查,不留隐患度汛。严格执行“四个一对律”和“五个到位”硬性规定,确保尾矿库安全。
二是督促尾矿库企业认真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压实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安全规程,加强汛期安全管理。
三是督促指导尾矿库企业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物资保障,配齐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严格汛期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措施,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险情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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