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738926061m/202012-00047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救灾资金物资发放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设定依据
《安徽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县级民政部门要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二、实施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信息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其他,旅游观光
五、受理条件
遭遇自然灾害,且基本生活出现困难
六、联办机构
无
七、网上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八、申请材料要素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必要);
书面申请(必要);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14:00-17:30
十、办理地点
秋浦东路168号
十一、法定办结期限
10工作日
十二、承诺办结期限
5工作日
十三、咨询电话
0566-2318692
十四、监督电话
0566-2099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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