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和等法律法规,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池政办秘〔2019〕27号)和《池州市教体局关于印发池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池教体基〔2020〕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积极稳妥地做好2020年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
二、今年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一是城区2019~2020学年度小学毕业生;
二是城区户口或父母城区有房产证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
三、今年招生学校有哪些?
今年城区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的学校在2019年原招生学校的基础上,新增加1所学校,即月亮湖初中。
四、招生片区是如何划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城区初中学区的划分以学生户籍所在社区,或现居住地为依据。学生户口举家迁入该社区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含2020年6月30日)。具体学区划分已通过政府网和新闻媒体对社会公开发布。
五、招生步骤和时间如何安排?
登记时间:2020年8月15日~17日;学校核查时间:由各学校自行安排;
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2020年8月26日~27日;均衡分班时间:2020年8月28日;开学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
六、今年招生办法与去年比较有无变化?
有。对符合区委、区政府印发的《贵池区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及有关待遇落实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入学,由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协调相关学校录取。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报名入学?
已在城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于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需提供相关材料证件,由相关学校审核。
1.外地户籍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举家入居城区且办理《池州市居住证》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在《居住证》所在社区相应学区的初中入学。需提供城区无房证明、父母及子女的《居住证》、子女小学完成证书和子女的出生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随父母在城区租住,且父母一方合法从业1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正常参加市、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在租住地所在社区相应学区的初中学位空余的情况下,可申请在租住地所在社区相应学区的初中入学。需提供:父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城区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协议(须经公安部门备案)、社保缴费清单、租住一年以来的水电气缴费证明、子女小学完成证书和子女的出生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情况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到定点学校登记。租住在秋浦路以南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到池州市第二中学或第十二中学登记,租住在秋浦路以北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到池州市第三中学或滨湖实验学校登记。登记时需持户口簿、房屋租赁协议(须经公安部门备案)和小学完成证书。
八、今年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有哪些纪律要求?
1.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在2020年贵池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办公室负责指导学校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不得违规招生,不得提前或延迟招生,也不得超计划招生。
3.各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入学登记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登记,接待要热情,不得相互推诿。登记时间内,定点学校不得拒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入学。
4.各校(含民办学校)不得对初一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前测试,要依法确保学生免试入学。
5.各校必须坚持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合理配置教师,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快慢班。
6.各校要严格执行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各项政策和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农村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要在当地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与城区学校同步进行,要努力做好本地生源的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