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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638T/202003-00045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梅龙街道就业驿站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梅龙街道就业驿站工作方案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03-2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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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就业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就业脱贫工程,切实做好我街道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管理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开展2020年度扶贫驿站相关工作。

一、开展扶贫驿站自查工作

依托村扶贫专干、就业社保协理员,根据区人社局给予的指导建议,对于驿站运营情况、设施装备、宣传内容等各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二、制定就业扶贫驿站管理制度

1. 制定服务承诺、公开公示和限时办结工作制度,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对承办事项做出服务承诺,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需要公示事项,在规定的范围内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2. 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管理,明确各项工作职责,责任到人,确保驿站建设、管理、服务到位;

3. 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驿站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三、政策支持

1、技能培训补贴。就业驿站或企业组织贫困劳动者参加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培训机构(企业)和贫困劳动者培训补贴及生活、交通补助。

2.创业担保贷款。就业扶贫驿站内的企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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