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718E/202003-00029 | 组配分类: | 项目实施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关于梅村镇2020年交通扶贫项目(等外路)实施方案的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3-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高坦社区2020年道路硬化项目
十字村2020年道路硬化项目
珍溪村2020年道路硬化项目
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39.83万元
高坦社区2020年道路硬化项目:45.6万元
十字村2020年道路硬化项目:47.01万元
珍溪村2020年道路硬化项目:47.22万元
实施期限
2020年12月底
绩效目标
高坦社区方便172户680人,其中贫困户34户103人,十字村55户220人,其中贫困户34户103人,珍溪村涉及4个村民组的60户240人,其中贫困户30户81人,为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提供便利。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梅村镇人民政府 陶德浩
高坦居民委员会 陈 忠
十字村民委员会 夏富贵
珍溪村民委员会 刘 兵
受益对象
高坦社区 十字村 珍溪村
带贫减贫机制
以改建道路的形式,为贫困户长久可持续发展提供便利。
目标任务
结合我镇实际,2020年实施梅村镇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到村等外路项目3公里,具体如下:1、珍溪村等外路1公里;2、高坦社区等外路1公里3、十字村等外路1公里,2020年内完成以上道路改建任务,路基宽度3.5-4米,路面宽度不低于2.5-3米。
工程建设与管理
梅村镇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到村等外路项目应按照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原则确定建设标准;注重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尽可能利用既有路基,避免大填和大挖。项目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必要的附属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应进一步强化受限路段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养护管理
梅村镇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到村等外路项竣工验收后,参照《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贵池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细则》(贵政办〔2015〕21号)、《贵池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及《贵池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的规定进行养护管理。
资金管理
梅村镇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到村等外路项实行专款专用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挪用,工程款做到依协议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收支应建立台账,做到账目分明,镇级配套资金应确保到位,不得影响项目实施和交竣工。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12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贵池区扶贫开发局
梅村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贵池区扶贫开发局监督举报电话:0566-2620379,邮箱:gcqfpb@126.com
梅村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6-447200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梅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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