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项目实施
索引号: 11341802003285718E/202003-00029 组配分类: 项目实施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梅村镇2020年交通扶贫项目(等外路)实施方案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梅村镇2020年交通扶贫项目(等外路)实施方案的公示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03 11:55
【字体大小: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1. 项目名称

    高坦社区2020年道路硬化项目

    十字村2020年道路硬化项目

    珍溪村2020年道路硬化项目

  2. 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39.83万元

    高坦社区2020年道路硬化项目45.6万元

    十字村2020年道路硬化项目47.01万元

    珍溪村2020年道路硬化项目47.22万元

  3. 实施期限

    2020年12月底

  4. 绩效目标

    高坦社区方便172户680人,其中贫困户34户103人,十字村55户220人,其中贫困户34户103人,珍溪村涉及4个村民组的60户240人,其中贫困户30户81人为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提供便利。

  5.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梅村镇人民政府  陶德浩

    高坦居民委员会    

    十字  夏富贵

    珍溪村民    

  6. 受益对象

    高坦社区  十字村  珍溪村

  7. 带贫减贫机制

    以改建道路的形式,为贫困户长久可持续发展提供便利。

  8. 目标任务

    结合我镇实际,2020年实施梅村镇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到村等外路项目3公里,具体如下:1、珍溪村等外路1公里2、高坦社区等外路1公里3、十字村等外路1公里,2020年内完成以上道路改建任务,基宽度3.5-4米,路面宽度不低于2.5-3米

  9. 工程建设与管理

    梅村镇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到村等外路项目应按照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原则确定建设标准;注重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尽可能利用既有路基,避免大填和大挖。项目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必要的附属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应进一步强化受限路段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10. 养护管理

    梅村镇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到村等外路项竣工验收后,参照《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贵池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细则》(贵政办〔2015〕21号)、《贵池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及《贵池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的规定进行养护管理。

  11. 资金管理

    梅村镇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到村等外路项实行专款专用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挪用,工程款做到依协议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收支应建立台账,做到账目分明,镇级配套资金应确保到位,不得影响项目实施和交竣工。

  12.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12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贵池区扶贫开发局

    梅村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贵池区扶贫开发局监督举报电话:0566-2620379,邮箱:gcqfpb@126.com

    梅村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6-447200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梅村镇人民政府

    20203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