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项目实施
索引号: 11341802003285718E/202003-00024 组配分类: 项目实施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高坦社区2020年黑木耳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高坦社区2020年黑木耳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31 16:37
【字体大小: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1. 项目名称

    高坦社区2020年黑木耳种植项目

  2. 资金来源

    财政扶贫资金(债券):30万元

  3. 实施期限

    2020年12月底

  4. 绩效目标

    预计带动村集体收益5万元并全部折股量化到贫困户,计划保底带动8个贫困人口务工增收。

  5.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高坦居委会  陈忠

  6. 受益对象

    高坦社区集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7. 带贫减贫机制

    以带动贫困人口务工的方式,激发贫困户积极性,促进脱贫致富。

  8. 目标任务

    2020年发展7万棒木耳种植,生长期为1年,预计带动村集体收益5万元。

  9. 实施地点和建设模式

    (一)实施地点:高坦社区

    (二)建设模式:

    1、由高坦社区村委会将扶贫专项资金作为项目启动资金,用于支付购买黑木耳棒7万棒约21万元;购置喷灌设施2万元,土地流转及土地平整1万元,用工等其他费用6万元,共计30万元。

    2、村委会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维护、产品销售等环节,选择用工以贫困户优先,确保贫困户增收。

  10.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0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贵池区扶贫开发局

    梅村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贵池区扶贫开发局监督举报电话:0566-2620379,邮箱:gcqfpb@126.com

    梅村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6-447200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梅村镇人民政府

    20203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