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718E/202003-00024 | 组配分类: | 项目实施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关于高坦社区2020年黑木耳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高坦社区2020年黑木耳种植项目
资金来源
财政扶贫资金(债券):30万元
实施期限
2020年12月底
绩效目标
预计带动村集体收益5万元并全部折股量化到贫困户,计划保底带动8个贫困人口务工增收。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高坦居委会 陈忠
受益对象
高坦社区集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带贫减贫机制
以带动贫困人口务工的方式,激发贫困户积极性,促进脱贫致富。
目标任务
2020年发展7万棒木耳种植,生长期为1年,预计带动村集体收益5万元。
实施地点和建设模式
(一)实施地点:高坦社区
(二)建设模式:
1、由高坦社区村委会将扶贫专项资金作为项目启动资金,用于支付购买黑木耳棒7万棒约21万元;购置喷灌设施2万元,土地流转及土地平整1万元,用工等其他费用6万元,共计30万元。
2、村委会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维护、产品销售等环节,选择用工以贫困户优先,确保贫困户增收。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0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贵池区扶贫开发局
梅村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贵池区扶贫开发局监督举报电话:0566-2620379,邮箱:gcqfpb@126.com
梅村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6-447200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梅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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