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36.81
128.84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9
18.2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7.81
110.6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81
公务用车购置
85
77.83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6.81万元,支出决算为128.84万元,完成预算的94.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下降,二是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为贵池区法院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2万元,占14.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0.64万元,占85.87%。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8.2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8万元,下降4.2%,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2019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务接待共2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27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贵池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贵办发﹝2015﹞9号)、《贵池区招商引资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贵办发[2015]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0.64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7.17万元,下降6.09%,下降的原因是车辆购置费用下降。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81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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