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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5578005156/202006-00012 组配分类: 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名称: 关于开展清溪街道“最美贫困户” 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0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清溪街道“最美贫困户” 评选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06-02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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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激发贫困户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引导贫困户转变思想观念、摆脱贫困意识,鼓励他们树立信心,通过扶持和自身努力,早日脱贫致富,确保我街道按期实现脱贫目标, 经研究决定开展“最美脱贫示范户”、“最美自我发展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脱贫·我光荣

二、活动目的

通过推选表彰“脱贫示范户”、“自我发展户”,旨在营造勤劳致富、创业致富的浓厚氛围,激励和鞭策贫困户客服“等、靠、要、懒”思想,树立自力更生、主动脱贫的思想意识,用勤劳双手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

三、评选条件

1、在党的引领下,在扶贫政策的推动下,不等不靠、自强不息,积极发展特色增收产业(包括外出务工)脱贫致富,改变贫困面貌并通过自身脱贫经验和优势资源带动周边贫困群众共同富裕。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移风易俗,精神面貌好、户容户貌好。

3、家庭清洁,庭院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无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等现象,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等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4、目前已达到脱贫标准、自力更生,自我发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工作安排

1、推荐名额。全街共表彰贫困户10户,碧岩、白沙社区各2户,其他社区1户。

2、推荐程序。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上报,按照逐级推荐、社会公示、审核评选的程序进行,由各社区进行审查确定候选家庭。推荐表申报截止日期:2020610日。

3、宣传表彰。评选产生的“脱贫示范户”、“自我发展户”将在宣传栏、网站等进行深入宣传,积极动员全街贫困家庭学习争当“脱贫示范户”、“自我发展户”。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社区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最美脱贫示范户”、“最美自我发展户”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发动建档立卡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有效抓手,大力推动、广泛宣传、层层动员、用心挖掘,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质量。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真正选出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具有较强示范带动性的家庭。

3、完善材料,规范推荐。推荐材料包括: 推荐登记表;800字左右事迹材料。推荐表(一式两份)、事迹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清溪街道“最美脱贫示范户”“最美自我发展户”推荐登记表

 

 

清溪街道办事处

2020年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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